加入WTO对中国*社会影响的前景分析

2022-11-26 21:59:26 分类:综合材料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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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加入WTO对中国*社会影响的前景分析

加入WTO对中国*社会影响的前景分析

加入WTO是中国政府为适应经济全球化趋势而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也是扩大开放、深化改革的必然结果。它对中国的影响决不仅限于经济领域,而是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正确地估计这一影响的程度和趋势,是中国政府制订未来社会政策的基础,也是保持政治稳定与实现社会发展目标的客观需要。

一、加入WTO将加速中国社会的变迁与转型

20多年来,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虽然改革开放一直以经济体制为主线,但改革并非仅仅局限于经济领域。政府的管理模式、社会生活的组织方式以及意识形态等等在改革开放过程中都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这些转变不仅为经济体制改革、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提供了动力,也导致了社会生活各个层面的全面变迁以及整个社会的全面转型。无论国家、社会组织还是个体社会成员,其行为目标和方式都发生了重大变化,个人、组织、群体、国家之间的关系模式不断进行调整,包括经济资源、文化资源乃至政治资源在内的各种社会资源不断地重新组合,社会的生活节奏也逐步加快。

在这种背景下,中国加入了WTO,这不仅意味着中国在经济和文化等领域将进一步对外开放,也意味着必然要进行各种资源的进一步重新配置以及经济和社会生活组织方式的进一步调整,其结果必然是带来进一步的社会变迁,加速社会转型。

(一)社会结构变动将进一步加快

加入WTO意味着劳动力资源将更多地由市场进行配置。随着对内、对外开放程度的提高,目前存在的户籍、身份、单位等限制劳动力流动的制度壁垒将逐步减弱并最终被消除。这些体制层面上的变化,加上经济结构的调整,必然导致更大范围、更加频繁的以劳动力流动为核心的社会流动,并进而导致社会结构的进一步变化。

――就业结构变动与职业分化将进一步加速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就业结构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成为社会结构变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城镇就业比重看,1978年城镇就业人口占全国就业人口的比重为23.7%,上升至29.9%。从三次产业间的关系看,1978年全部就业人口在一、二、三产业中就业的比例分别为70.5%、17.3%、12.2%,20则变为50.0%、22.5%、27.3%,二、三产业的就业人口开始超越第一产业。所有制方面的变化更为突出,尤其表现在城镇。2000年在国有、城镇集体经济部门以外就业的人员比重,已经达到全部城镇就业人口的54.9%,大大超过了在国有、城镇集体部门就业的人数。

加入WTO意味着中国进一步融入国际经济体系,根据自身的比较优势,全面参与国际分工。因此,产业结构必然要出现重大的调整。逐步解除管制的服务业、部分高新技术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有望得到进一步发展,而部分以进口替代为目标发展起来的资本密集型产业以及相对落后的农业则可能有所萎缩。伴随着这种大规模的产业结构调整,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不断加快,非公有制的经济组织迅速成长,整个社会的就业结构将发生更为重大的变化。从就业结构看,在城镇、二三产业及非公有制经济部门就业的人口将会进一步大幅度提高。随着国际经济合作的扩展、就业市场化的推进以及新型经济组织的出现,职业类型与职业活动方式也将进一步加速分化。

――利益群体与社会阶层将进一步分化

改革前,基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和社会管理体制,国家几乎是唯一的利益主体。不仅个人价值及利益主体的地位被否认,也几乎不存在任何特定而明确的利益群体和组织。改革以来,随着资源配置方式的彻底转变,这种情况发生了彻底的变化。一方面,个人、组织、群体的独立利益意识以及现存利益主体的地位迅速强化,同时还出现了一些新的利益群体,例如因所有制结构调整出现的个体私营企业主阶层等,利益主体逐步多元化、清晰化。另一方面,不同利益主体的实际利益获得程度,特别是经济利益获得程度也出现了全面分化,形成了明显的社会分层。以职业为基础、以资源(包括经济资源、社会组织资源和文化资源)占有程度为标志的、新的社会阶层分化机制基本形成,取代了过去那种以“身份”为依据的社会分层机制(一项最新的研究表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社会阶层结构已从过去的两个阶级一个阶层转变为包括10个社会阶层和5种社会等级。见陆学艺(主编):《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版)。

加入WTO无疑会进一步推进利益群体和社会阶层的分化。因为这不仅意味着中国要与其他国家一起,按照新的游戏规则进行利益分配和整合,个人、经济组织等也都必须按照新的游戏规则进行利益分配和整合。同时,获得成长的、新的社会组织及职业群体也必然参与到利益分配过程,迫使原有的利益群体和利益分配格局进一步分化和重组。从社会分层的角度看,目前已经形成的社会分层结构、群体构成以及不同阶层的实际资源占有状况也会出现进一步变动。

――新型社会组织将迅速成长壮大

加入WTO后,由于对外经济活动的迅速拓展、外资的大规模进入以及各项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推进,外资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公有制经济将会得到更快的发展,国有企业改革的进程也会加快。多种经济成分参与竞争的结果,必然带来经济组织与经济活动方式的创新,原来由政府直接承担的一些经济职能将逐步分离出去,各种非政府的市场中介组织和机构则会迅速成长。

随着独立于政府的社会资源和新经济组织体系的扩张,利益群体以及社会阶层的进一步分化,不同经济组织之间、经济组织与政府之间以及政府与公众之间的关系模式将会发生更为深刻的变革。在这一背景下,其他类型的社会组织,特别是协调不同经济组织之间的利益,以及政府和公众关系的社会中间组织也会加快发育和成长,整个社会的组织形态将会发生更大变化,市民社会框架将逐步形成并走向成熟。

此外,随着产业结构的升级与优化,以及中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长期以来困扰中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城乡二元结构问题也将逐步缓解,从而带来社会结构与社会生活更加全面的变化。

(二)将会对人民生活水平及生活方式产生积极影响

――人民生活水平及生活质量可望获得进一步提高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的迅速增长使得人民生活水平获得了大幅度提高。加入WTO以后,通过进一步加入全球经济的分工与合作,中国有望获得经济的更快增长。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预测,加入WTO将使中国的GDP增长率在未来间平均每年约提高0.5个百分点以上(参见“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中国经济影响的定量分析与评价”,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调研报告《择要》2000年第73期)。经济的发展无疑会创造出更多的就业机会,并有利于增加居民收入、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此外,WTO各成员之间根据有关协议,通过谈判降低了贸易壁垒,导致生产成本普遍下降,并使最终消费品和服务的价格下降,也会进一步降低居民的生活成本。加入世贸组织之后,中国要进一步降低进口关税,外资企业也将更大规模地进入中国,与中国企业平等竞

争。这将使普通消费者能够在更加低廉价格的基础上,享受到质量更好的商品和服务,使居民的生活质量获得改善。

――社会成员生活的自由度会进一步提高

在改革前,基于高度的计划体制、严格的政治控制,社会成员在职业选择、地域流动和日常生活等方面几乎是没有什么自由,个人与国家的关系几乎是无条件的控制和服从关系。改革以来,这种状况已经发生了彻底转变。随着政治和社会控制方式的转变,以及经济体制改革所带来的、非国家控制的经济和社会资源的迅速成长所提供的基础和空间,社会成员在职业选择、地域流动以及个人生活、言论等诸多方面都获得了空前的自由。

加入WTO无疑会使社会成员生活的自由度进一步提高。市场化改革的推进、政府管理方式的调整以及民间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会给每个人的工作和生活创造更大的自由空间和选择机会。基于市场经济的平等理念和进一步开放的背景,社会成员的公民意识、个人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也会进一步强化,改革前那种个人对国家和组织的全面依赖和无条件服从的状况将逐步消失。

――人们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将会进一步多元化

自由度的提高无疑会带来生活方式与价值观念的多元化。改革开放以来,这一点表现得极为明显。加入WTO后,随着市场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社会组织形态的变革、职业类型及职业活动方式的分化以及更加自由的选择权利和选择机会,必然导致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的进一步多元化。更重要的是,加入WTO不仅意味着中国在经济活动中更加开放,与国际社会进一步接轨,而且在文化和社会层面也将更加开放,与国外的.思想、文化交流会更加频繁和深入。这也会大大推进社会成员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的多元化,社会生活会变得更加丰富多彩。

(三)社会整合方式和政府管理方式将面临全面调整

――契约化将逐步成为社会整合的基本方式

在传统计划体制下,社会整合的实施主体是政府,基本方式是以行政力量、行政命令和意识形态为基础的社会动员。改革以来,市场的作用越来越强,行政力量在经济领域的整合作用开始弱化,但在社会生活领域仍然继续发挥着主导作用。

加入WTO后,市场力量在资源配置中将要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经济领域的契约化过程必然会进一步推进。WTO本身是一个国际性的契约组织。在这一组织内的各种经济、贸易活动是通过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谈判、妥协与缔约来完成的。契约化反映了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是市场化改革的必然结果。在这一背景下,非经济领域的契约化也是不可避免的。首先,经济活动的契约化必然会对其他社会生活,乃至政治生活产生强烈的示范作用。另一方面,经济生活与社会、政治生活密不可分,经济利益分化形成的不同利益群体和社会阶层,其社会态度及政治诉求是不同的,相互之间只有通过谈判和缔约来取得妥协。因此,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整合各个社会成员之间、各种社会组织和不同利益群体之间关系的基本方式只能是契约。

――政府管理方式的调整与法治建设将迅速推进

虽然近些年来,中国政府一直致力于政府机构改革和推进法制建设,根据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来调整政府的职能与行为,获得了很大程度进展;但是受长期计划体制及其他多种复杂因素的影响,目前的法制建设及政府管理方式还难以适应加入WTO后的要求。

作为一个契约组织,WTO对其成员国的基本要求是在经贸活动中必须恪守非歧视、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的原则,并充分落实贸易制度统一原则、透明度原则和司法审查原则。这对中国的法制建设和政府行为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和挑战。加入WTO后,中国政府对经济和社会生活的组织与管理方式将更多地与国际惯例接轨,首先要全面改革和完善国内的法律体系。政府对经济和社会事务的管理也不能再是直接的控制,而是应在法律框架内进行协调和服务,决策过程也必须进一步科学化和民主化。有关问题可以说已经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无论是基于加入WTO的要求,还是基于自身改革的需要,未来法制建设及政府职能作用调整将会获得更快进展。

总之,加入WTO对中国社会的影响将是多方面的,而且是深远的。总体上讲,其不仅有利于中国经济的长期发展,也有利于促进中国社会的现代化。

二、加入WTO初期,某些社会问题可能趋于严峻

改革开放以来,不仅中国经济获得了迅速增长,也保持了社会生活的基本稳定。但中国毕竟是一个人口众多且发展不平衡的发展中大国,而且体制改革推进过程又非常快,所以近些年来也出现了一些经济和社会问题,有些还比较突出。加入WTO虽然总体上有利于中国经济增长以及社会现代化,但加入WTO毕竟意味着竞争的加剧以及经济和社会组织方式的进一步重大调整。所以,加入WTO初期某些社会问题可能会趋于严峻。其中最为值得关注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就业问题

――失业人员总量有可能增加,且矛盾将集中于城镇

基于过大的人口压力和相对薄弱的经济基础,劳动力供给过剩、需求不足的总量不平衡问题是中国目前面临的最突出问题之一。尽管总体来讲加入WTO将对中国GDP的增长做出贡献,并由此带动就业的增加,但是如果仅仅以此来乐观估计加入WTO后的就业形势则有失偏颇。加入WTO后,随着贸易壁垒的迅速下降,中国将进入一个更加开放、竞争更为激烈的经济体系,经济增长方式也会发生巨大变化,技术进步将逐步成为增长的主要力量,对劳动力的替代作用越来越强。所以,加入WTO固然能够对GDP增长产生贡献并带动就业增长,但所贡献的就业机会可能不会很大。

更为值得关注的是,加入WTO初期,城镇大量的隐蔽失业会被迅速挤出,转变为显性失业。因旧体制下积累的问题过多,目前国有、城镇集体企业中,富余人员按保守估计至少在20%以上。加入WTO后,由于竞争的加剧,会迫使企业进一步裁减富余人员。不仅那些受到进口商品竞争压力较大的行业和企业会大量减员,即使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行业和企业,基于竞争的需要,也有可能通过提高技术水平降低对劳动力的需求。因此在加入WTO的初期,挤出人员的数量很可能大于加入WTO所增加的就业机会。

中国农村的剩余劳动力问题一直非常突出。据保守的估计,也有1.5亿农村劳动力长期处于隐性失业或就业不充分状态,主要集中在农、林、牧、渔4个行业的约3.3亿劳动力中。加入WTO以后,农产品进口的增加将导致国内市场价格下降,农民收入进一步降低,进而导致农业劳动力被大规模挤出。由于农村中那些规模较小、技术和管理水平较低、产品质量相对落后的乡镇企业和私营企业,入世后也将受到冲击,服务于农村生产和农民生活的第三产业,短期内也很难有很大发展。因此,指望农村中的非农产业来大量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是不现实的。其结果必然是大规模地流向城镇。

城乡大量富裕劳动力被挤出,再加上已经结存的总量不低于1000多万的城镇失业和下岗人员和今后若干年内每年都超过1000万的新增劳动

力,现有的城镇经济发展水平及经济增长速度明显无法提供相对充足的就业机会。改革以来,除个别年份的波动外,我国经济一直都保持高增长,但即使如此,仍然出现了90年代后期比较严重的、集中反映在城镇的失业(下岗)问题。根据我们在若干大城市所实施的抽样调查结果,及对1997、相关数据指标的分析结果,1997、19,全国城镇将失业、下岗合并计算后的真实失业率估计在13~15%左右(较为详细的分析结果可参见《防范和化解社会风险――中国就业政策选择》,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调查研究报告》19第2号)。1999年以来,经济增长速度有明显回升,就业状况也有所好转,但估计目前城镇的真实失业率仍可能在10%左右。未来一定时期内,特别是加入WTO后的过渡期内,由于城镇内部现有大量隐性失业的显性化、更大规模的农村劳动力进入城镇劳动力市场,即使在经济高增长的情况下,失业率也极有可能超过15%。所以,中国面临的就业形势是非常严峻的。

――就业的结构矛盾将会更加突出

加入WTO初期,由于大规模的经济结构调整,近些年来已经非常严峻的、不同领域劳动力供求不平衡的就业结构矛盾将会变得更加突出。

在不同产业之间,金融、保险、电信、分销服务以及部分高新技术行业会有较快发展,并会带动就业的明显增长;纺织、服装、建筑、建材、食品加工等劳动密集型行业也有望增加就业机会。但相当一部分以进口替代为目标发展起来的、长期依赖保护的技术密集型行业,如汽车、冶金、机械、医药、化工等,则因明显缺乏国际竞争力,势必受到冲击,短期内可能出现大量失业。

不同地区之间的就业不平衡问题也将更为严重。经济与技术基础较好、外向度高、区位优势明显的沿海地区及中心城市有望获得较快发展并带动就业增长。老工业城市,以及以中小企业为主,且技术、设备水平落后的中西部地区中小城市,在市场竞争加剧的情况下,短期内发展会更加困难,就业压力也会更大。

在不同所有制企业之间,国有企业人员富余问题突出,结构调整压力大,加入WTO后富余人员分流压力相当大。相比之下,非国有经济则会得到更大的发展空间,并将成为新增就业机会的主要领域。

此外,从劳动力自身的结构情况看,低素质劳动力大量过剩,而具有较高文化素质和较高劳动技能的劳动力又相对短缺。

突出的就业结构矛盾可能会衍生新的社会问题。一是在全国范围内就业压力过大的背景下,失业问题过分集中于特定领域或特定群体;二是大量低素质劳动力可能被劳动力市场彻底排斥,形成长期固定失业;三是大量农村劳动力进入城镇而就业机会明显不足,极有可能形成一个庞大的流民群体。所有这些都会对社会稳定构成威胁。

(二)居民收入分配问题

――居民收入差距可能进一步扩大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已经从一个收入差距很小的国家演变为一个收入差距相当大的国家。在改革之初的1980年,根据世界银行估计(转引自赵人伟等:《中国居民收入分配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版),中国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为0.33,不仅总体上差距不大,在城市和农村内部甚至还相当均等。至1988年,根据一些学者的抽样调查计算结果,城乡合计的基尼系数上升至0.382(参见赵人伟等:《中国居民收入分配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版)。进入90年代后,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计算结果(参见国家统计局编《统计报告》,1999年第16期),至90年代末,城乡合计的基尼系数就已经超过0.45。

事实上,0.45的基尼系数,仍可能低估了实际的收入差距水平。因为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往往被高估,高收入群体的收入则通常会被低估。例如农民家庭有相当一部分收入必须用于来年的生产性投入,真正可供消费的收入实际上更低。城市高收入群体的住房等非货币福利收入所占比重仍然较大,且没有被统计到个人收入内。按照国际上通行的看法,基尼系数超过0.4,就属于非常不平等。中国已经跨入居民收入很不平等国家的行列。

加入WTO后,随着竞争的加剧,市场作用的强化,初次分配的差距还可能扩大。如果没有强有力的再分配手段调节,则最终收入差距的进一步扩大难以避免。

――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群体特征将更加明显

改革以来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一直伴有明显的群体特征,并主要表现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和行业之间。从城乡差距来看,2000年,城乡收入比为2.79∶1(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1》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计算)。从国际比较看,这一数字已经超过了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城乡差距水平(有关比较结果可参见康晓光:“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解决收入分配不平等持续扩大问题”,载中国科学院国情研究中心编《中国国情分析研究报告》,2000年第13期)。从地区差距来看,1999年,东、中、西三大地域城镇居民人均收入比为1.48∶1∶1.06(参见国家统计局《统计报告》2000年第4期)。农村的地域差距更加明,2000年,东、中、西三大地域的人均纯收入比为1.92∶1.30∶1。有研究结果表明,中国的这种地区差距状况为全世界最高(参见王绍光、胡鞍钢:《中国:不平衡发展的政治经济学》,中国计划出版社,1999年版)。在不同行业之间,2000年,按照行业大类计算,最高行业与最低行业的职工人均工资之比达到2.46:1(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1》公布的数据计算)。如果进一步细分行业,差距会更大。

加入WTO初期,上述不同群体间的收入差距可能进一步扩大。城乡之间,由于农业会受到或大或小的冲击,并会在一定时期内对农村居民的收入带来影响,而经济增长潜力主要体现在城镇,所以,城乡收入差距的进一步扩大难以避免。不同地区之间,随着入世以后竞争的加剧及市场化水平的提高,资本、人才、技术向发达地区的进一步集中也不可避免,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在相当一段时期内仍会扩大,并会带来地区间居民收入水平的进一步扩大。产业之间,诸如金融、保险、电信、高新技术等目前收入水平已经较高的行业会有着更大的发展潜力;而目前本来就面临困境的一些行业,比如一些传统产业则要承受更大压力,甚至不得不退出;收入差距显然会进一步扩大。

――贫富阶层可能会进一步分化

随收入差距的逐步扩大,贫富阶层分化已经相当明显。从城市居民内部的情况看,1999年由国家统计局等6部委联合进行的城镇生活调查结果显示(参见龚红娥:“九十年代末城镇居民收入分配新特征”,载国家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研究参考资料》2000年第18期),20%的高收入户收入占到总收入的42.4%,20%低收入户则仅占6.5%。不同居民家庭之间的财富占有状况更为悬殊。占总调查户8.74%的富裕家庭拥有60%的金融资产。而最低20%家庭仅拥有全部金融资产的1.5%。国家统计局的一份调查报告(参见国家统计局编《统计报告

》,1999年第28期)提供的结果,在农村,至1998年末,占人口比重20%的高收入农户拥有银行存款占全部样本农户总存款额的比重也高达55%,而占农村居民人口比重14.6%、年人均收入在1000元以下的农户,拥有的存款尚不足总额的3%。在高收入群体中,已经不乏私人财富逾千万元甚至更高者。与此同时,贫困阶层也明显分化出来。农村目前至少有数千万人口尚未解决温饱;在城镇,据1999年多部委完成的入户调查结果,人均月收入和支出不足100元的家庭数占总家庭样本数的比例则超过6%。

加入WTO以后的最初几年,贫富分化问题很可能会更趋严重。一些新兴行业的崛起、新经济组织的成长、新的职业类型的出现以及高增长过程中资本、人才、技术等要素在分配过程中地位的大幅度提高,诸如高级经理人员、私营企业主、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等群体的收入将会继续提高,而相当一部分农民、受冲击行业的城镇普通劳动力,以及其他在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的人群,收入则可能进一步下降。可能出现的大规模失业问题,将直接导致贫困群体的进一步扩大。贫困阶层的构成也会继续带有明显的群体特征。在农村,主要是贫困和落后地区的农民;在城镇,除少部分鳏、寡、孤、独、病、残等社会弱者外,将主要集中于失业或半失业群体。

最后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80年代及90年代初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基本上是在绝大多数居民收入水平或多或少普遍提高基础上的差距扩大,而90年代中期以来的很多情况显示,收入差距扩大已经开始伴随明显的“两极化”特点,即富人越来越富、贫困者越来越贫困。我们估计,加入WTO初期,这一特点会更加清楚地显现出来。无论从社会公正还是从社会稳定的角度上理解,“两极化”基础上的差距扩大与收入普遍提高基础上的差距扩大都有着非常不同的含义。

(三)劳资关系问题

――劳资矛盾会逐步成为最主要的群体间矛盾问题

在传统计划体制下,政府作为行为主体对就业实施统包统配,劳动力一旦被安置就业,工资及各种福利待遇等等都由政府来规定,并被视为国家职工。在这种情况下,基本不存在劳资矛盾。改革以来,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成长以及对国有企业的改革,作为雇主的单位逐步成为独立的利益主体。与此同时,劳动就业的市场化程度也越来越高,雇佣关系形成的行为主体由政府转为雇佣双方,包括工资、福利等在内的劳动力价格也越来越多地靠市场决定。劳资关系、劳资矛盾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加入WTO之后,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更快成长和劳动就业市场化程度的进一步提高,就业领域中的雇佣关系会更加清晰,有关劳资双方的矛盾也会更加突出,并逐步上升为最主要的群体关系问题。

――劳动者权益受损问题在加入WTO初期可能比较突出

劳资矛盾最突出的表现可能集中于劳动者权益受损方面。如前所述,就业总量供大于求且结构不平衡,是中国未来相当一段时期内必须面对的问题。这意味着在相当多的领域近乎于劳动力无限供给状态。这就决定了在劳资双方的雇佣与谈判过程中,劳动力必然处于弱势地位。如果就业完全取决于市场,包括工资福利、劳动条件、劳动时间和强度、职业稳定性以及其它人身权益在内的劳动者权益受损,就几乎无法避免。事实上,近些年来,类似问题在许多非公有制经济部门乃至部分国有经济组织中已经频繁出现,并带来了许多新的问题。加入WTO初期若干年内,此类问题很可能进一步加剧。

――职业流动的加速也会带来其它形式的劳资纠纷

加入WTO之后,中国人才市场的竞争会更加激烈,人才的国际化流动趋势也会更加明显。各类企业都要不遗余力地争夺各类人才,致使不同类别企业之间的人员流动迅速增加,但有关人员流动的法律、规范在短时期内却难以形成。因此,与职业流动有关的知识产权、技术诀窍、商业秘密方面的纠纷有可能大幅度增加。其中不仅有因雇主利益受损而带来的劳资纠纷问题,也会有雇主为避免发生自身利益受损而采取其它非正常手段所带来的矛盾问题。事实上,近些年此类问题已经有了很多表现。

(四)社会控制与利益整合问题

――面对社会组织方式的调整,社会整合机制面临新的挑战

在计划体制下,单位是中国的基本社会组织形式。社会成员在城镇分属不同企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在农村,则分属人民公社。各种形式的单位不仅具有经济职能,同时也具有对社会成员的组织、管理和服务职能,是国家实施社会控制和社会管理的基础,是国家与公众之间的关系纽带和对话平台。

改革以来,这种社会组织形态发生了重大转变。在农村,人民公社体制迅速解体,家庭再度成为最基本的经济和社会活动单元;在城镇,以非公有制部门为代表的新生社会组织迅速成长,这些组织本身也基本不具有任何除经济活动以外的社会组织职能。与此同时,传统企事业单位的社会组织职能也逐步弱化。这种状况导致的进一步结果是政府开始直接面对公众或分散的利益群体。

虽然通过单位实施社会控制与整合存在明显弊端,必须进行改革,但作为一种社会管理方式,政府直接面对民众和高度分散的利益群体也存在突出问题。核心是缺少制度化的对话平台和矛盾缓冲机制。公众的意见无法相对集中并通过适当的渠道与政府沟通,社会内部的矛盾难以消化,以至于所有冲突都直接在政府与高度分散的公众和小群体之间发生,使政府处于两难的境地:如果放弃一些问题上的管理责任,势必造成下层混乱,诱发异端组织的发展;如果试图直接处理各种社会问题并强化政府职能,则控制成本势必大幅度提高,并加剧政府与公众的关系紧张。类似问题目前已经有了比较明显的苗头。

加入WTO初期,上述问题可能会变得更加突出。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进一步成长和对国有经济部门的进一步改革,各种经济组织的社会管理职能必然进一步弱化。尽管社会中间组织的发育会有助于这一问题的解决,有希望成为新的、更具有弹性的政府与民众对话的平台,但需要一个较长的历史过程。

――部分社会群体的边缘化趋势可能加剧

在整个社会的组织方式以及政府管理方式变革期间,有一种趋势值得引起特别注意,即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游离于正规经济与社会组织之外。例如大量进城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及城镇中的个体、自雇佣人员、失业人员以及各种企事业单位的非正式雇员。对那些处于正规组织之中的社会成员来讲,虽然其所归属的组织可能不再承担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但毕竟还有相应的组织规范和组织能力,仍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承担利益表达职能及内部管理职能。而那些游离于正规经济与社会组织之外的社会成员则进入了完全的社会边缘状态。政府难以向此类社会成员表达政府意志,他们也找不到有效的渠道和方式进行利益表达,在其自身利益受损时,也无法利用制度化的手段来依法保护自己的权益。他们在经济上未必完全处于社会底层,但在利益表达方面,在各种具体的规则形成过程中则明显处于弱势地位。

改革开放以来,上述部分社会成员的边缘化问题日趋突出。加入WTO后一定时期内,基于更大规模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可

能出现的高失业以及个体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同时考虑到相关制度改革需要一个较长过程,这种边缘化问题有可能进一步加剧,并会给政府的社会管理及维持社会稳定带来困难。

――群体性的突发事件在一定时期内可能增加

在社会利益群体的进一步分化与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过程中,尤其是在加入WTO初期,尚难以形成有效社会整合机制的情况下,偶然性与突发性的群体事件可能增加。其中最主要的威胁会来自于各种利益相对受损的群体。当然,获益群体也会以不同方式提出不同的政治和社会要求,而使某些问题变得更加复杂。对此应有充分的思想准备。

总之,加入WTO初期,一些现有的社会矛盾和问题可能加剧,同时也可能出现一些新问题。但必须强调的是,所有这些问题并不源于加入WTO战略本身,而是各种经济和社会问题以及体制矛盾长期积累的结果。

篇2:加入WTO对中国*社会影响的前景分析

加入WTO对中国*社会影响的前景分析

加入WTO是中国政府为适应经济全球化趋势而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也是扩大开放、深化改革的必然结果。它对中国的影响决不仅限于经济领域,而是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正确地估计这一影响的程度和趋势,是中国政府制订未来社会政策的基础,也是保持政治稳定与实现社会发展目标的客观需要。

一、加入WTO将加速中国社会的变迁与转型

20多年来,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虽然改革开放一直以经济体制为主线,但改革并非仅仅局限于经济领域。政府的管理模式、社会生活的组织方式以及意识形态等等在改革开放过程中都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这些转变不仅为经济体制改革、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提供了动力,也导致了社会生活各个层面的全面变迁以及整个社会的全面转型。无论国家、社会组织还是个体社会成员,其行为目标和方式都发生了重大变化,个人、组织、群体、国家之间的关系模式不断进行调整,包括经济资源、文化资源乃至政治资源在内的各种社会资源不断地重新组合,社会的生活节奏也逐步加快。

在这种背景下,中国加入了WTO,这不仅意味着中国在经济和文化等领域将进一步对外开放,也意味着必然要进行各种资源的进一步重新配置以及经济和社会生活组织方式的进一步调整,其结果必然是带来进一步的社会变迁,加速社会转型。

(一)社会结构变动将进一步加快

加入WTO意味着劳动力资源将更多地由市场进行配置。随着对内、对外开放程度的提高,目前存在的户籍、身份、单位等限制劳动力流动的制度壁垒将逐步减弱并最终被消除。这些体制层面上的变化,加上经济结构的调整,必然导致更大范围、更加频繁的以劳动力流动为核心的社会流动,并进而导致社会结构的进一步变化。

――就业结构变动与职业分化将进一步加速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就业结构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成为社会结构变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城镇就业比重看,1978年城镇就业人口占全国就业人口的比重为23.7%,2000年上升至29.9%。从三次产业间的关系看,1978年全部就业人口在一、二、三产业中就业的比例分别为70.5%、17.3%、12.2%,2000年则变为50.0%、22.5%、27.3%,二、三产业的就业人口开始超越第一产业。所有制方面的变化更为突出,尤其表现在城镇。2000年在国有、城镇集体经济部门以外就业的人员比重,已经达到全部城镇就业人口的54.9%,大大超过了在国有、城镇集体部门就业的人数。

加入WTO意味着中国进一步融入国际经济体系,根据自身的比较优势,全面参与国际分工。因此,产业结构必然要出现重大的调整。逐步解除管制的服务业、部分高新技术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有望得到进一步发展,而部分以进口替代为目标发展起来的资本密集型产业以及相对落后的农业则可能有所萎缩。伴随着这种大规模的产业结构调整,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不断加快,非公有制的经济组织迅速成长,整个社会的就业结构将发生更为重大的'变化。从就业结构看,在城镇、二三产业及非公有制经济部门就业的人口将会进一步大幅度提高。随着国际经济合作的扩展、就业市场化的推进以及新型经济组织的出现,职业类型与职业活动方式也将进一步加速分化。

――利益群体与社会阶层将进一步分化

改革前,基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和社会管理体制,国家几乎是唯一的利益主体。不仅个人价值及利益主体的地位被否认,也几乎不存在任何特定而明确的利益群体和组织。改革以来,随着资源配置方式的彻底转变,这种情况发生了彻底的变化。一方面,个人、组织、群体的独立利益意识以及现存利益主体的地位迅速强化,同时还出现了一些新的利益群体,例如因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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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加入WTO对中国房地产业的利弊分析

加入WTO对中国房地产业的利弊分析

12月11日中国加入WTO成为WTO第143个成员国.“入世”后,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融为一体,国内的许多行业将会经历一次新的'变革,房地产业是中国最早向GATT成员国提供的开放产业之一,与其他产业一样,加入WTO后,房地产业也必将受到各种冲击.

作 者:杨晶  作者单位: 刊 名:山东经济战略研究 英文刊名:SHANDONG ECONOMIC STRATEGY RESEARCH 年,卷(期):2005 “”(8) 分类号:F2 关键词: 

篇4:中国加入WTO还有哪些障碍

中国加入WTO还有哪些障碍

应外经贸部长石广生的邀请,欧盟贸易委员、法国人帕斯卡尔-拉米已于3月28日抵京,中欧开始了部长级的第三轮世贸谈判。

此前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中国与泰国、印度、阿根廷、哥伦比亚、波兰、吉尔吉斯达成了入世双边协议。

“拉米”与中国入世的最终结局无关,但他决定着长达的中国WTO悬念落幕的速度。因为与欧盟完成谈判后,中国的双边谈判对手就只剩哥斯达黎加、厄瓜多尔、危地马拉、拉脱维亚、马来西亚、墨西哥、瑞士了。

完成所有双边谈判后,中国的入世进程将进入多边协商阶段。再往后,WTO中国工作组将起草并通过加入议定书,最后完成中国入世进程。

在此之前,中国还有可能遇到哪些障碍呢?本报两位财经记者张庭彬、马克在拉米抵京的同时进行了讨论。

电信、金融保险仍是坎

马克:我记得在2月那一轮中欧谈判期间,外经贸部新闻处处长对等候在外边的中外记者说,只要拉米来北京,那么就有新闻了。但那几天记者们没能等来拉米,中欧也未能如大多数业内人士预期得那样达成双边协议。

但是通过两轮谈判,中欧之间的分歧确已所剩无几了,据了解,在1月24日第一轮谈判开始前,中欧对包括汽车在内的300多种商品的关税存在分歧。对电信、银行、保险、零售等服务业的开放也未能达成一致。2月24日,第二轮谈判结束后,双方的分歧已经集中在汽车等数十种商品的关税和电信、金融领域了。

张庭彬:预测正在进行式的事件结果,吃力而不讨好,好像猪八戒照镜子,说准了人们会说三岁娃娃都知道,说错了会被嘲笑为不如三岁的娃娃。但是,这并不影响我们从事件发展的内在脉络中把握一些迹象和趋势。中欧谈判恐怕未必像一些预言讲的那样已经是木已成舟,只需画龙点睛了。我们关注到,中国外经贸部部长石广生最近透露:中国对欧盟关心的问题与条件尽量给予回应,除了对任何世贸组织成员都不可能承诺的条件外,中欧之间剩下的分歧已经不多了。

在已经剩下的分歧中,最关键也最具悬念的中国电信和金融保险的开放,欧洲希望它们的企业可以拥有51%的股权。而去年11月15日,中方首席谈判代表龙永图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时,认为刚签定的中美世贸协议是一个双赢协议,请注意,他举例说:关于开放电信业和保险业的问题,这是21世纪的大产业,美方一定要掌握主导权,也就是要有管理控股权,即是51%和49%甚至是51%和50%的争论。他说,双方进行了非常激烈的斗争,到最后一分钟,中方“坚决的打掉了它(美方)要求掌握管理控制权的说法”。

因此,在电信和保险业中,外资不能控股51%,这是中方的'一个底线,这个底线既然不对美国让步,对欧盟让步的可能性也不大。当然,既然是谈判则不可能不出现各种形式的妥协和让步,这将考验着双方的智慧和意志,也将取决于各自价值观的取舍。

另外一个值得注意的事情是,3月14日,美国公布了在去年11月达成的中美世贸协议的全文本,共250页,此前美方尽管曾经公布过文本摘要,但一直对全文保密,担心公布后会吊起欧盟的胃口。但值此关键时刻,美国反而公布全文,表明了美国急切希望中欧尽快达成世贸协议的心愿。这不排除对中欧谈判产生微妙的正面影响。

马克:我对中欧谈判持乐观态度,当双方的战略利益一致时,技术性问题就退居其次了。中国加入WTO,无论对欧盟、美国还是中国都是一个战略性的选择。这个选择实际上已经有了答案,就是中国尽快加入WTO。中欧谈判的复杂性在于大多数人认为欧盟对中国的底线提出了挑战。但我认为,无论是有关汽车、电信还是金融的具体条款,相对于各自的战略诉求,都是技术性的问题,也都可以找到最终的妥协办法。我记得在中美谈判期间,电信业的51%被认为是双方都志在必得的,但最终的妥协是,中方不再坚持51%的控股权,而美方同意将中国汽车业的开放时间延长一年。

本次中欧谈判在级别上是高于上两轮谈判的。据我了解,欧盟代表团在上轮谈判中的僵硬立场也招致了不少批评。我们可以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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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加入WTO对中国经济社会的影响

加入WTO对中国经济社会的影响

一、加入WTO对中国三大产业的影响

1.加入WTO对中国农业的影响

目前关于“入世”对中国农业影响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入世”与政府农业管理体制。目前,我国农业生产的管理权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而农业生产资料供应权和农产品流通管理权在商业行政主管部门,农产品国际贸易的管理权又在外贸行政主管部门。这种贸工农分割、产供销分离的运行机制显然不适应加入WTO后农产品国际、国内市场一体化的需要,(注:田利琪、李清柳:《贸易自由化与我国农业政策的选择》,《经济论坛》第15期。)现行农业管理体制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处于分散管理的状态,不适应农业国际化对农业进行灵活、有效的宏观调控的需要。(注:张开华:《WTO框架下农业结构战略调整的若干思考》,《农业经济问题》20第7期。)但也有学者指出,中国贸易体制改革的总体方向是市场化,而WTO规则对贸易体制的规范化有一定的要求,对加快国内流通体制改革将产生一定的推动作用。(注:金丽馥、周德军、周爱春:《面向WTO的中国农产品市场》,《经济体制改革》2001年第5期。)

第二,“入世”与我国农产品的国际贸易环境。加入WTO大大改善了我国农产品的贸易环境。在WTO框架下,我国进入了一个开放的多边贸易体系,可以享受无条件贸易最惠国待遇,尤其是对发展中国家的优惠待遇,使我国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出口量增加,扩大我国农产品的国际市场份额。(注:张开华:《WTO框架下农业结构战略调整的若干思考》,《农业经济问题》2001年第7期。)可以灵活运用国际贸易规则及争端解决机制减少其它国家对中国农产品出口的非关税限制措施等不公平待遇。(注:朱泽:《WTO与我国农业政策改革》,《调研世界》第8期。)也有学者指出,中美协议中就含有对我国出口农产品使用“非市场经济国家”倾销标准和美国国内法律中的特殊保障措施的内容,使我国农产品对美出口在较长时间内仍然受制于单边措施。如果类似条款也出现在与其他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的协议中,就无法保证未来我国与其它国家的农产品贸易能完全置于世界贸易组织法律框架之下,增加了贸易法律环境的不确定性和不可预见性。(注:曾令良、韩桢:《世界贸易组织农产品贸易安排与发展中国家―兼论入世对我国农业的影响与对策》,《法学评论》2001年第4期。)

第三,“入世”与我国农产品的竞争力。尽管有学者认为“入世”后我国农产品的竞争优势将丧失,(注:陈敏敏:《贸易自由化与中国农业保护》,《中国农村经济》第5期。)但更多的学者却认为,不同的农产品情况不同。劳动力和机械替代较容易的农产品生产,中国不具有生产竞争优势;劳动力和机械替代较困难的农产品生产,即我们常说的劳动力密集型农产品,中国具有生产竞争优势;耕地密集型农产品生产,中国不具有竞争优势。具体来说,粮食、油菜、糖料和一些地区的棉花等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没有比较优势;畜产品、水果和蔬菜比较优势较明显。(注:黄季kūn@①、马恒远:《中国主要农产品生产成本的国际比较和差别》,《战略与管理》20第6期。)我国农民、农业加工企业和营销组织没有足够的能力提供国际市场所需农产品,更没有大型的农业跨国公司,自然就无法提高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注:余良军、于建东:《“入世”后行业走势及命运》,经济日报出版社2001年版,第396页。)

第四,“入世”与农民收入、城乡收入以及地区收入差距。在中国大多数传统农业区,农民从种植得到的收入仍然占60%以上。“入世”后,外国农产品对中国市场的冲击会进一步加重国内主要农产品的“卖难”矛盾,引起流通渠道的混乱,影响农民收入的增加。(注:周汉民:《中国走进WTO》,文汇出版社2001年版,第74页。)由于“入世”后增加进口的主要是小麦、玉米和豆油等,所以会对相应的主产地东北和华北地区的农业生产和农民收入带来一定的影响。与此同时,南方一些需要饲料的省区“入世”后可以直接从国际市场进口价格低廉的玉米,它们在这个过程中就成了受益者。(注:应育松:《“入世”后我国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路径选择》,《现代财经》2001年第6期。)农民之间,特别是西部地区与沿海发达地区农民收入之间的差距将增大。(注:雷海章:《WTO与中国农业应对策略》,《湖南农业大学学报》2000年第2期。)据预测,“入世”后至,全国农民实际收入将会下降2.4%左右,而城镇居民实际收入则会增加4.6%,城乡收入差距将进一步扩大,加剧农村“贫困永久化”危机。(注:张玉和:《农业入世:想说“平等”不容易》,《江苏经济》2000年第11期。)但也有学者指出,“入世”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业生产的良性循环。(注:田利琪、李清柳:《贸易自由化与我国农业政策的选择》,《经济论坛》2001年第15期。)

第五,“入世”与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加入WTO后将加重农村的就业压力。(注:乔海曙、邓琼:《加入WTO后的中国农业:成本、收益分析及政策选择》,《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1年第2期。)2000年,按劳动年龄人口计算,我国有5亿农村劳动力。如按有劳动能力的人口计算,则有6亿多劳动力,其中从事农业生产的大约有1亿人口,绝对过剩的农村劳动力有4亿至5亿。“入世”后,乡镇企业解决就业的能力大幅度下降,每年向外排斥300万到400万劳动力。农民进城就业又受到重重限制。外资进入能够促进金融等服务行业的就业,对低素质的农业劳动力的非农就业难以起到拉动作用。(注:何帆:《21世纪中国仍然是小农经济?―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温铁军专访》,《国际经济评论》2000年第6期。)但也有学者指出,“入世”能促进农业劳动力向非农部门转移。(注:应育松:《“入世”后我国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路径选择》,《现代财经》2001年第6期。)

第六,“入世”与我国的粮食安全。有学者担心“入世”可能对我国粮食安全构成一定的威胁。一方面,一些动植物病虫疫情有可能通过贸易渠道传播到我国,从而对我国农业生产构成潜在威胁。另一方面,在国际冲突仍然是一种潜在威胁的情况下,粮食进口需求的扩大,有可能对我国的粮食安全供给构成一定的威胁,其极端情形是少数处于垄断地位的出口大国对我国实行粮食禁运。(注:周汉民:《中国走进WTO》,文汇出版社2001年版,第74页。)土地密集型农产品特别是粮油产品总体上不具有竞争优势,在国际市场的冲击下生产将相对萎缩,粮食自给率可能下降,不利于保障粮食安全。(注:王兆阳:《我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现状及应对措施》,《宏观经济研究》2001年第5期。)但是,也有学者认为,我国粮食自给率较高,有65%左右的粮食由农民自产自销。尽管进口配额将有所扩大,粮食自给率不会有多大下降。(注:杨鹏飞、洪民荣等:《WTO法律规则与中国农业》,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82-83页。)而且,配额是进口机会,并不等于实际进口量。(注:徐景峰:《入世对中国农业的影响》,《世界经济研究》2000年第4期。)

第七,“入世”与我国的农业结构调整。一般认为加入WTO有利于中国进口资源型特别是土地密集型的产品,出

口劳动密集型产品,包括水果、蔬菜、畜产品、水产品等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进而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注:卫龙宝:《加入WTO与中国农业发展政策的调整》,《浙江社会科学》2000年第1期。)但也有学者指出,加入WTO也将对我国农业结构调整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主要表现在:一方面,关税降低和非关税措施取消后,对部分地区一些质量和单产较低、技术含量不高的农产品尤其是粮食产品带来一定的影响。另一方面,农业结构调整其本质是农业资源优化配置的过程,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最有效手段是市场机制,而我国目前农业的市场化程度不高,农产品市场体系不尽完善,尤其是现行农业管理体制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处于分散管理的状态,无法适应加入WTO后农产品国际、国内市场一体化的需要,也不适应农业国际化对农业进行灵活、有效的宏观调控的需要,所以,从短期看,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入世”后我国农业结构的调整与创新。(注:张开华:《WTO框架下农业结构战略调整的若干思考》,《农业经济问题》2001年第7期。)

第八,“入世”与我国的农业保护。“入世”后,由于农产品关税只能减不能增,而我国因关税减让基期即1986-1988年大部分农产品的价格低于国际市场价格,关税化后的关税等值为负值,无法使用贸易规则规定的关税化手段保护国内农产品市场。同时,由于各种非关税措施将被禁用,我国不能再用传统保护手段保护国内农产品市场,只能去学习和探索我们所不熟悉并且在某些方面尚不具备条件的“绿箱政策”来保护农产品贸易,从而使我国在农产品的贸易保护中处于不利地位。(注:习近平:《加入WTO与农村市场化建设》,《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01年第1期。)我国传统的农业保护理论、保护政策和保护做法将面临调整和修正的压力。(注:高滨淮:《加入世贸组织对我国农业发展和农产品贸易的影响与对策》,《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2000年第4期。)农业保护的空间大为缩小,保护成本急剧上升:市场准入的保护空间缩小、国内支持空间缩小、出口竞争的保护空间可能缩小。(注:乔海曙、邓琼:《加入WTO后的中国农业:成本、收益分析及政策选择》,《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1年第2期。)

2.加入WTO对中国工业的影响

从国际经济的角度看,第二产业,主要是工业是中国三次产业中竞争力最强的产业。(注:金碚:《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中国工业》,《中国工业经济》2001年第5期。)按照有关协议,加入WTO后我国的产品关税将进一步下调,同时,我国工业产品也将进一步享受到自由贸易的好处,因此,加入WTO后,我国工业既存在难得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十分严峻的挑战。一般认为,我国具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工业将获得进一步扩大市场的良好机遇,而技术密集型工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将会在短期内面临一些困难。(注:杨帆:《加入WTO对中国产业发展》,《财经科学》2000年第3期。)按照比较静态分析,中国工业品进出口贸易比较优势状况呈现出下列倾向:第一,进出口产品中具有较高比较优势的产业种类少,但它们在工业品出口中所占份额较大;较高比较劣势产业种类也少,并且出口比重也小。第二,中国多数工业行业基本均处于比较优势或比较劣势,处于比较优势的行业少于处于比较劣势的行业。且处于比较优势行业的出口比重较小,而处于比较劣势的行业出口比重较大。第三,具有比较优势的工业产品基本属于劳动密集型产品,这与中国现阶段资源禀赋状况基本相适应。第四,大多数属于资金技术密集型或相对属于资源密集型工业产品在中国不具备比较优势。第五,某些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中,有些产品已成为劣势,而在某些具有比较劣势产业中,有些产品则具有比较优势。第六,中国经济发展中某些工业产品比较优势强化与某些产品比较劣势强化现象是客观存在的。(注:潘文卿、张伟:《90年代中国工业产品外贸优势变化及入世后的战略选择》,《统计研究》2001年第12期。)以下是理论界关于“入世”对几大行业影响的研究:

第一,“入世”对纺织业的影响。纺织业是具有比较优势的传统产业,加入WTO后仍然会具有较高的国际竞争力,能够保持较大的国际市场份额,面对相对宽松的出口环境,纺织业有可能进一步拓宽国际市场。(注:《经济管理》特约评论员:《中国工业的国际竞争力》,《经济管理》2001年第3期。)但是,“入世”后竞争加剧,头5年还要受美国的配额所限制,因此该行业依然面对一段竞争激烈的日子。(注:丁元竹:《加入WTO后中国社会发展的若干问题》,中经网:www.cei.gov.cn)“入世”后我国必须削减纺织品进口关税和消除非关税壁垒的限制,这样一来纺织业作为我国相对具有优势的行业将率先撤除保护伞,纳入自由化进程,我国纺织行业中缺乏竞争力的行业,如化纤、染整、产业用纺织品、纺机行业将受到冲击,面临严峻的考验。(注:周汉民:《中国走进WTO》,文汇出版社2001年版,第87-88页。)

第二,“入世”对汽车工业的影响。我国汽车工业有6个方面的劣势:一是生产规模狭小。二是劳动生产率低下。三是产品开发能力低。四是技术水平落后。五是市场占有率不高。六是汽车消费环境差。(注:袁木:《加入WTO后我国汽车工业面临的形势与对策》,《管理现代化》2001年第2期。)加入WTO以后,随着国内市场的全面开放,国际知名汽车跨国公司必将大举进入,这意味着依靠高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保护的国内企业,将直接面对国内外两个市场的激烈竞争,无疑会对我国汽车工业形成严重的威胁和冲击。降低关税和取消配额许可证将会使更多的国外汽车整车和零部件进口,从而对国产汽车产品造成冲击;开放汽车服务贸易,国外产品进入中国市场更加畅通;取消鼓励汽车产品国产化的优惠政策,部分国内汽车整车零部件生产企业将可能被挤垮,造成部分职工失业,而另有不少企业因竞争力不济,面临生产经营困难;地方财政收入也面临挑战,并且对相关产业会造成冲击。(注:王文彬:《加入WTO,中国汽车业何去何从》,《改革》第2期。)有学者指出,在进口汽车竞争态势下,大部分汽车整车生产企业必然会被挤垮,转而生产汽车零部件,实现与国内外厂家之间的专业化分工协作。(注:严瑞珍:《中国加入WTO面临的挑战与风险》,《河北学刊》2001年第4期。)也有学者认为,“入世”后,价格对国产轿车的冲击是有限的,但是,国产与进口轿车在技术水平和质量水平方面差距很大,中国汽车市场将会受到价格与品质因素的双重影响。(注:刘光卫:《WTO情势与我国汽车行业政策矛盾之解析》,《经济前沿》2001年第7期。)但“入世”也将给中国汽车工业带来有利影响,会加速汽车产业调整的步伐,进行重组合并,关掉一些产品质量不高的小厂,进行资源的重新配置,使有限的资源得到充分有效的使用;促进中国企业与国外汽车跨国公司的全面合作,有利于中国企业熟悉现今世界同行的国际规则,学习它们的经营理念和操作,也有利于学习国外的先进技术,缩短我们与世界水平的差距;“入世”后,总体上会造成轿车价格的下降,有利于扩大汽车消费,也有利于汽车进入家庭。(注:于良军、于建东:《“入世”后行业走势及命运》,经济日报出版社2001年版,第271-273页。)

第三,“入世”对石油工业的影响。从中国石油产业的国际竞争

力来看,无论是在企业规模、品种结构、产品质量、劳动生产率,还是在技术装备、工艺水平、管理水平、人员素质上,同国外相比,还存在明显的差距。中国石油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并不强,虽然中国已是公认的石油大国,但并不是石油强国。(注:杨嵘:《中国石油产业竞争力的国际比较》,《石油大学学报》社科版2001年第4期。)加入WTO后,在降低关税和减少非关税壁垒之后,国外产品大量涌入将使这一产业受到很大的冲击,(注:曹建海:《加入WTO对我国工业的主要影响》,《经济研究参考》20第7期。)届时约有40%的石油产品将面临低成本的国外同类产品的冲击。(注:《我国石油和化工行业是加入WTO受冲击最大的领域之一》,中国国家企业网:www.chinabbc.com.cn)但“入世”还有许多对中国石油石化工业有利的方面,突出的一点就是“入世”将有利于推动体制改革,有利于促进企业全面转换经营机制。(注:周汉民:《中国走进WTO》,文汇出版社2001年版,第97页。)

3.加入WTO对中国服务贸易的影响

“入世”后,服务贸易的自由化将为中国具有比较优势的服务业出口创造更多的机会;有利于打破国内的垄断局面,增强国内服务市场的竞争性,促使国内服务业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从而进一步推动本国服务业的发展和国际竞争力的提高;有利于改善中国的投资环境,吸引更多的外资进入中国市场;有利于引入新的服务种类;有利于参与新一轮世界范围内产业结构的调整。但服务贸易的自由化也将危及一国的主权和国家经济安全;会对我国一些刚刚起步的新兴服务业带来不利影响。(注:傅京燕:《服务贸易自由化对我国服务贸易的影响及对策研究》,《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2001年第1期。)加入WTO,国内服务企业将面临国际上大型跨国公司竞争的压力,内资企业的生存空间会受到严重挤压,将丧失部分原有的市场份额;国内消费结构转换和一、二产业结构升级对我国第三产业增长的拉动效应将会减弱,在一定程度上,这种拉动效应可能转移出去,成为国外第三产业的扩张的机遇;服务贸易逆差将会进一步加重,从而影响国际收支平衡;人才的竞争和流失,将使我国第三产业的发展和竞争力提高受到严重影响;此外,我们还面临体制不适应的严重挑战。(注:俞梅珍:《加入WTO与中国第三产业的发展》,中经网:www.cei.gov.cn)

第一,“入世”对金融业的影响。从贸易竞争优势指数的角度看,我国金融业的国际竞争力处于绝对的劣势。(注:方学芹、范爱军:《中国服务业的“入世”承诺和发展策略》,《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2002年第1期。)首先,加入WTO后,我国银行业所面临的风险急剧增大,主要原因就是外国银行从此可以经营人民币的各种业务。(注:左大培:《入世后我国银行业面临的风险及对策》,《中国经贸导刊》2002年第2期。)我国的银行业因缺乏灵活经营的能力,业务限制在较狭隘的范围内,贷款主要集中在困难重重的国有企业,因而风险集中,增加市场竞争的难度,“入世”后会受到一定的压力。(注:邵望予:《浅论中国服务贸易的发展》,《国际商务研究》2001年第1期。)其次,在发达国家保险业已占金融业半壁江山的大背景下,我国的保险业总资产尚不足金融业的3%,发展极为落后。狭窄的投资渠道,单一的市场功能,远远落后于国际同行的服务品质和业务技巧,“入世”后将会使内资保险公司在市场份额、客户、险种、人才等方面受到外资保险公司的强力冲击。(注:方学芹、范爱军:《中国服务业的“入世”承诺和发展策略》,《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2002年第1期。)再次,我国的证券市场发育不完善,“入世”后在短期内会削弱我国的证券公司同具有雄厚实力、丰富的市场操作经验和技能的外国同行的竞争力。(注:王胜强:《中国加入WTO正、负效应的重新阐释》,《延安大学学报》社科版2001年第1期。)尽管开放金融服务业市场会在短期内对我国的金融业带来一定的压力,但是我们看中的是它的长期效益。开放国内金融市场具有引资效应、学习效应和扩大的鲶鱼效应,从更深的层次来看,引进外资金融机构将促进我国金融业的国际化。(注:顾卫平:《金融市场:开放需要节奏》,《资本市场杂志》19第5期。)对保险业来说,外资的进入有利于形成保险市场的竞争格局,尤其是增强人们对市场经济下的风险防范的意识,转变传统的“福利”观念,对劳动用工制度、医疗保险制度、养老保险制度等的建立和完善将起积极作用。“入世”有利于加快我国保险服务业的商业化和国际化步伐,也有利于新型保险服务的开发,提高保险服务水平、质量,改善经营管理,培养保险市场,也为保险体系的建立与完善提供了可供借鉴的模式。“入世”还将加快我国金融市场的形成和发展,为保险基金的合理使用和社会保障体系的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这对于保证就业压力加大后的社会稳定是有利的。(注:丁元竹:《加入WTO后中国社会发展的若干问题》,中经网:www.cei.gov.cn)

第二,“入世”对电信业的影响。加入WTO为中国电信业带来了机遇,我们可以利用GATS服务贸易中的跨国贸易方式,向周边的WTO成员国提供电信服务,开放市场也有利于和电信息息相关的市场经营主体企业的发展,将大大增加对中国电信网的使用,从而促进电信的发展和收入的增加;可以方便地引进先进国家的技术、经营和管理经验,促进网络向现代化方向发展;有利于开辟新的融资渠道。(注:于良军、于建东:《“入世”后行业走势及命运》,经济日报出版社2001年版,第113-114页。)当然,电信业的开放也带来了残酷的竞争,垄断局面行将打破,使内资企业面临着巨大的生存危机。(注:方学芹、范爱军:《中国服务业的“入世”承诺和发展策略》,《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2002年第1期。)将给本国的通信设备制造业带来巨大压力,影响我国电信企业的有序发展,加剧我国电信业发展的不平衡态势,并影响国家主权和安全。(注:周汉民:《中国走进WTO》,文汇出版社2001年版,第141-142页。)

第三,“入世”对旅游业的影响。我国旅游资源在世界首屈一指,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国外服务业先进的经营管理方式的示范效应,对国内企业提高旅游服务质量、技术、管理水平产生正效应。“入世”后国外游客增长,国内消费水平提高,游客需求增多,旅游面临大发展。(注:李江帆:《WTO:对我国第三产业的影响与发展对策》,《当代经济研究》2001年第2期。)但同时,我国旅游业的发展速度将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甚至在一定时期,局部领域还有可能发生波动。旅游业的龙头企业――旅行社将首当其冲地承受最大当量的冲击;旅游饭店业将在结构、客源、人才等方面遭受一定冲击;旅游业进一步对外开放,可能导致我国风景名胜资源的流失;我国出境旅游可能将面临新的压力。(注:韩玉军、苗茜:《入世与中国的旅游业》,《国际贸易问题》2002年第3期。)

二、加入WTO对政府的影响

加入WTO带来了多方面的挑战,首先就是对政府的挑战。从WTO的23个协议,492页的文本看,仅有两项条款涉及到企业,其余大量条款均与政府有关,特别是政府的立法与决策。加入WTO受冲击最大的不是企业而是政府,因为以管制与审批为基本特征的管理模

式,与“公开、公正、公平”的WTO精神是背道而驰的。(注:李光:《政府在入世后的战略转变》,《决策与信息》2002年第1期。)政府是加入WTO的最大应对者,突出的有四个方面的要求:第一,要按照公平的贸易规则减少对贸易的行政干预,强化市场机制的作用;第二,要按照透明度的原则,增强贸易管理的透明度、公开性和可预见性;第三,要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取消对经济行为不公平的行政限制和干涉;第四,要按照国民待遇的原则,对本国和外国的企业、商品及服务给予平等待遇。所有这些,势必对我国现行的行政运行体制、法律法规以及政府的管理和服务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注:徐绍史:《深化行政改革积极应对入世挑战》,《中国行政管理》2002年第1期。)

1.“入世”对加快推进市场化改革提出了新要求

中国经过20多年的市场化改革,初步确立了市场经济的框架,但是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现在仍然面临着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尚待解决,市场经济体制尚未成熟。(注:丁维顺:《“入世”与我国开放型外经贸管理体制的构建》,《厦门月刊》2001年第8期。)WTO规则的核心是在全球范围内推行市场经济原则。到目前为止,WTO的成员国中还有许多国家不承认我国是市场经济国家,或认为我国还不是“完全的”市场经济国家。(注:李光:《政府在入世后的战略转变》,《决策与信息》2002年第1期。)“入世”后,中国政府面对的一个新挑战,就是如何协调在国内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按照“入世”协议的承诺和世贸组织规则清理和调整中国的政策环境、投资环境、市场竞争环境和法治环境,以及积极参与世贸组织新规则制定和原有规则修改之间的关系;协调对内开放和对外开放的关系。(注:张燕生:《WTO背景下政府职能的确定及有效宏观调控体系的确立》,中经网:www.cei.gov.cn)也有观点认为,“入世”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了有益的参照系。(注:桑百川:《入世―破解中国渐进式改革的难题》,《国际贸易问题》2002年第2期。)加入WTO后可以通过借鉴国际经验和通行做法,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提高经济运行的总体效率。(注:陈清泰:《中国加入WTO最难的是政府“入世”》,《学习时报》2002年4月15日。)世贸组织的规则实质上是市场经济规则在世界范围内的运用和发展。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它的基本要求是充分发挥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加入世贸组织,将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还将推动外贸、银行、保险、证券、商业等方面深化体制改革,以适应这些领域逐步开放的需要。(注:《正确认识加入WTO的利与弊》,中卫网:www.chinah.com)

2.“入世”对现行体制结构的影响

现行体制结构的问题在于:一是体系的不完整与机构的过度膨胀并存;二是机构的设立缺少市场根据;三是缺乏统一协调,机构重叠、职能交叉、政出多门的现象仍较明显;四是机构运行缺乏应有的力度和效率。(注:白津夫:《加入WTO对政府的影响》,《参考文选》2001年第13期)由于政出多门,在利益协调中也易出现不和谐,导致一些地方政府对中央的'政策法规采取消极理解、变相实施地方保护主义,甚至发展到与地方一些不法分子联合勾结,不执行中央的政令。这极易导致在“入世”后,由于地方政府实施经贸政策、法规与中央政府的政策、法规不统一,而使中央政府被提起申诉的可能性增加,严重影响我国的国际形象,也严重破坏投资环境。(注:张汉林:《入世:宏观经济体制需调整》,《经济参考报》2001年8月1日。)现行体制结构与市场经济特别是国际市场规范距离太大,加入WTO将面临根本性的改造,(注:白津夫:《加入WTO对政府的影响》,《参考文选》2001年第13期。)建立符合“规范、统一、透明、高效和服务”要求的体制架构,(注:桑百川:《入世―破解中国渐进式改革的难题》,《国际贸易问题》2002年第2期。)要求政府机构更加精简和人员更加精干。(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经济全球化与政府作用”课题组:《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政府改革:中国的经验、问题与前景》,《新华文摘》2001年第8期。)

3.“入世”对政府管理职能的影响

从适应WTO规则的要求看,政府职能转变还没有到位,政府管理中的“错位”、“越位”、“缺位”问题十分突出,各级政府部门仍管了许多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而许多该管的事却没有管好、管住。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仍不符合市场经济要求。(注:王预震、李勇军:《WTO与我国政府管理体制创新》,《行政论坛》2002年第3期。)从政府与企业的关系看,政府对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的行政干预仍大量存在,对企业的引导和服务则明显不足,在涉及国家投资、贷款、技改项目时,表现出对国有企业的偏爱。各地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超国民待遇”,不符合WTO确定的非歧视、公平竞争等基本原则;从政府和市场关系看,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问题普遍存在;从政府与社会的关系看,政府承担了大量本可由社会组织行使的职能。(注:沈荣华:《抓住入世契机加快推进我国行政改革―“加入WTO与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研讨会综述》,《中国行政管理》2001年第12期。)因此,中国各级政府的职能转变虽然取得了不同程度的进展,但同时仍存在诸多问题,具体有以下几方面:一是政府对微观经济特别是国有企业的直接干预依然过多,有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尚未形成;二是投融资管理体制改革滞后;三是规范、监管市场秩序的力度不够;四是一些政府部门出现利益集团化和非公共机构化倾向,公共服务职能弱化,乃至体制性腐败加剧;五是中央和地方的责权利关系尚未理顺;六是依法行政的统一性和透明度不高。(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经济全球化与政府作用”课题组:《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政府改革:中国的经验、问题与前景》,《新华文摘》2001年第8期。)在现实经济运作过程中,存在着政府对市场的过度替代问题,一些应该由市场起作用的仍有政府包办,而一些应该由政府职能到位的却没有真正管起来。我们的政府行政方式现在还不是十分规范,存在许多与市场相悖的问题,不符合世界贸易规则要求。从总体上看,政府行为仍然没有摆脱一靠红头文件、二靠政策手段、三靠保护垄断这样一种行政支配的行为模式。(注:白津夫:《加入WTO对政府的影响》,《参考文选》2001年第13期。)处于转轨时期的中国政府管理体制仍然具有浓厚的“部门行政”色彩,必然会对政府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方式提出严峻的挑战。(注:宋世明、《胡奕军:》从“部门行政”到“公共行政”:“入世”后中国政府基本定位》,《体制改革》2002年第1期。)这无疑将会对我国各级政府的治理方式带来全方位的和多方面的影响,并且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形成强劲的冲击波。(注:梁仲明:《论加入WTO对我国政府治理方式的影响》,《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2期。)

转变职能是政府要面临的最大挑战。(注:王玉琴:《跨进WTO大门:我们应该做什么、怎么做》,《农经研究通讯》2001年第11期。)加入WTO后,作为代表我国利益的政府一方面

要创造条件,积极利用“入世”带来的机遇,同时要大力建立有效的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保护和监控措施,化解负传递给我国带来的冲击。因此,“入世”后我国政府的职能不是弱化,而是转化,由原来计划经济下的政府职能向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政府职能转化。(注:薛荣久:《入世与中国政府职能的转变》,《国际贸易问题》2001年第9期。)加入WTO意味着中国政府对自身行为要更加符合市场机制做出了承诺,通过引入外部规则与制度来规范和约束政府职能范围和行为方式。(注:陈清泰:《中国加入WTO最难的是政府“入世”》,《学习时报》2002年4月15日。)预示着我国未来的公共行政改革与发展将是由“内部推动力”和“外部推动力”两种动力机制共同发挥作用,一并牵引着我国公共行政的改革与发展。为21世纪中国公共行政改革与发展提供了新的动力机制和力量源泉。(注:王和平:《WTO与我国公共行政》,《新东方》2001年第1期。)转变政府职能,一个重要问题是如何做到政企分开,增强企业国际竞争力。(注:黄健:《“入世”后的政企关系―兼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群众》2002年第4期。)政府的经济行为必须符合WTO所确定的非歧视原则:领域要准入,国家保护的政策要取消,政策的透明度要增大,政府不再控制企业,而应当提供良好的市场经济环境。(注:《厉以宁谈入世后中国政府职能转变》,《价格理论与实践》2002年第1期。)有学者指出,加入WTO后,政府职能部门不是权利部门,而应该是服务部门。(注:张汉林:《入世:宏观经济体制需调整》,《经济参考报》2001年8月1日。)政府要调整自己的职能,要有所为和有所不为。政府的主要作为是提供公共服务、建立市场秩序、建立信用制度、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公正有效的执法机制。与此同时,政府必须以市场的方式经营自身以及国有资产,将低成本、高效率、公正作为政府行为的评价标准,倡导公众参与,提升政府的水平和能力。政府有所不为主要是指对资源配置不应有不当干预,对市场行为不应过度规制以及对微观经济不应施加直接影响。(注:孙潮:《WTO与政府行为》,《上海国资》2002年第2期。)也有学者将其归纳为:一是要解决制约市场机制有效发挥作用的利益障碍;二是要建立适应“入世”后开放经济下的宏观调控体系;三是政府要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四是政府管理的重点是建立市场经济规则和秩序;五是在不损失效率的前提下解决好公平分配问题;六是如何解决好污染和生态破坏等外部性问题;七是如何加快实施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性重组;八是“入世”后,从提高中国综合实力和企业国际竞争力的角度,政府在发展科技教育事业中的功能定位和作用,需要重新研究和总结。(注:张燕生:《WTO背景下政府职能的确定及有效宏观调控体系的确立》,中经网:www.cei.gov.cn)

有学者认为,“入世”将促进我国政府职能转变、降低市场交易费用。(注:罗进华、李松龄:《“入世”与我国专业化分工的制度经济学分析》,《湖南社会科学》2001年第6期。)中国企业的运营成本与交易成本太高了,这在一定程度上是政府的服务成本过高导致的。如何降低成本?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要适应WTO的要求,对政府职能进行再造。从我们国家的实际情况出发,政府应着重以下几种能力的提高:其一,提高政府的谈判能力;其二,提高政府的法治能力;其三,提高政府的中介应用能力;其四,提高政府的整体能力,建立整体型政府。(注:辛向阳:《加入WTO与政府管理体制创新》,《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01年第3期。)

加入WTO,政府官员要更新观念。有的政府官员自觉不自觉把自己的职务和责任看成是可以呼风唤雨的一种权力,一种地位的标志。这种强烈的“权力意识”不淡化,不改变,很难适应“入世”要求。(注:张霁星、顾世宽:《天津市行政管理学会举办“中国加入WTO与政府职能转变”研讨会》,《中国行政管理》2001年第11期。)WTO背景下的政府必须本着“有所为”和“有所不为”的理念,妥善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和企业的关系。(注:刘武俊:《WTO与“后立法时代”的中国立法》,《经济学消息报》2001年12月28日。)因而,加入世贸组织也有助于促进我国各级政府更新理念、校正自身行为,规范市场游戏规则,提高行政水平和质量,有效推进各项改革的全面展开。(注:王胜强:《中国加入WTO正、负效应的重新阐释》,《延安大学学报》社科版2001年第1期。)

加入WTO后,政府要遵循权利和义务平衡的原则,依据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律和中国政府作出的承诺修订与外贸相关的法律法规。政府管理经济社会的方式随之发生重大的变化,从全能政府转向有限政府,对经济社会的管理从直接管理转向监督和服务,政府管理方式趋于透明、规范和法制化。(注:王健:《入世后政府管理方式和政府职能的转变》,《上海行政学院学报》2002年第1期。)有学者将之归纳为,规则导向取代权力导向,服务式替代命令式。(注:黄建春:《论WTO与政府职能》,《温州论坛》2001年第6期。)

WTO对中国法治进程尤其是中国立法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所谓“入世”首先是指法律“入世”,是中国国内法与规则及国际惯例的接轨。WTO为中国法律体系的丰富和完善提供了极其有利的契机。(注:刘武俊:《WTO与“后立法时代”的中国立法》,《经济学消息报》2001年12月28日。)“入世”将促进中国依法治国的进程,推动中国法律体系、司法制度及执法机制的现代化建设。将有利于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和逐步实行国际公务通行做法。(注:李忠伟:《加入WTO对我国思想文化的影响与对策浅析》,《理论前沿》2002年第6期。)有利于我们建设一个有限权力的、遵循正当程序的、负责任的法治政府。(注:袁曙宏:《建设法治政府》,《群言》2002年第2期。)

有学者指出,一般认为政府对WTO患“不适应症”主要指对内政府主导经济,对外,特别是政府谈判体制也面临着严峻挑战。我国在政府谈判体制上存在着“不谋于众”的倾向:(1)不能让利益相关者包括企业充分表达意见,使谈判协议最大限度地反映各方面利益。(2)不能充分调动自己国内的研究力量。研究归研究,决策归决策,二者没有适当的联系、沟通渠道,这就不可避免地增强了谈判决策的非科学性和非理性化。(3)政策信息服务的透明度差甚至采取保密政策。目前,一个在新的背景下新的利益分割的谈判机制在全球范围内开始出现,我国必须抓住时机,改革“不谋于众”的谈判体制,增强政府谈判实力,为国内企业奠定迎接挑战、公平竞争的良好基础。(注:王俊华:《WTO与政府谈判体制改革》,《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1年第4期。)

三、加入WTO对文化的影响

加入世贸组织,扩大文化市场的准入范围,允许国外文化资本和文化艺术产品、文化服务进入,会对我们产生巨大的挑战。

1.“入世”对价值观念的影响

加入WTO后,外部文化对我国文化产业必然形成冲击,但这是表象,它由此将影响到我们的文化观念、价值观念,继而影响到我们的经济和政治,这是一个潜移默化的过程。(注:陈高桐:《加入WTO与我国文化及其产业面临的问题和对策》,《WTO与中国文化产业》,文化艺术出版社2001年版,第49页。)外国文化资本和文化产品、

文化服务的进入,从积极意义上讲,它对丰富人们多元化的文化生活,对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对学习和借鉴别国优秀文化都是有作用的。但也应看到,一些宣扬西方的个人主义、道德伦理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念的文化产品的涌入,对我们要把青少年培养成社会主义“四有新人”的教育目标是有一定潜在的负面影响的。(注:文华:《加入世贸组织对中国文化产业的影响与对策》,《WTO与中国文化产业》,文化艺术出版社2001年第1版,第8-9页。)我国是一个封建主义传统较为深厚的国家,封建主义糟粕很可能与“入世”后“西风东渐”的资本主义文化同流合污,衍生出一个中西劣质、腐朽文化的共生毒瘤和怪胎,其价值观甚而比单一的封建主义、资本主义价值观都更恶劣和低下。(注:李忠伟:《加入WTO对我国思想文化的影响与对策浅析》,《理论前沿》2002年第6期。)如何在理论上正确认识和把握文化的普遍性和文化的特殊性,如何在实践上正确处理吸收西方文化和抵制文化殖民主义及其相互关系的问题,在加入WTO之后将越来越突出。(注:贺晓光、乔淑梅:《加入WTO对我国文化发展的挑战》,《理论前沿》2001年第12期。)

2.“入世”对我国主流文化的影响

加入WTO使中国人感受到融入全球经济的步伐在加快,这种全球化首先会对我国的主流文化产生影响。一是消费主义文化、商业性文化,通过大规模文化生产和现代传媒迅速传播;二是西方的自由、平等、人权的价值观念和政治文化,通过各种出版物、传媒不断渗入。其次,会使我国文化的多样性、兼容性更为明显。这为我国文化建构提供了动力和丰富的文化资源,也带来了文化建构的复杂性和某种隐含的文化危机,如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的再度抬头,主张尊孔复古的文化保守主义回潮、“买办性”文化的重新泛起和通俗文化的日趋商业化等。(注:俞启义:《全球化的文化内涵及对我国文化建构的影响》,《新东方》2001年第5期。)有学者认为我们缺少制度文化、诚信文化、法治文化、权力文化、管理文化、生态文化和创新文化,提出了加入WTO之后要进行文化改良。(注:包国庆:《WTO之后的文化改良》,《新经济》2002年第3期。)加入WTO不仅仅是对一种法律体系、经贸制度和政策系统的接受,同时也是对一种法律文化、经贸制度文化和政策价值的接受,一种对交往行为理念和文化的认同。它不仅为中国彻底摆脱和走出自近代以来闭关锁国、疏离世界体系重新复归它应有的文化位置奠定了一个全面开放的基础,而且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创造和提供了一种世界的可能。其对中华文明形态的未来发展将可能产生的作用难以估量。(注:胡惠林:《关于WTO与我国文化产业创新体系问题的思考》,《WTO与中国文化产业》,文化艺术出版社2001年版,第21-23页。)加入WTO后,外国的文化产品要进入到我国文化产业中来,由于一些外国文化产品大量地运用了现代科技成果,在一定时期会占有很大的市场份额,消费者在欣赏的同时,不仅了解了外国文化和艺术,而且其作品所要表达的思想内涵,久而久之也会对消费者有潜移默化的影响,甚至会在少数消费者思想上形成外国文化比本国文化更能体现人的个性和自我精神的心理。(注:文华:《加入世贸组织对中国文化产业的影响与对策》,《WTO与中国文化产业》,文化艺术出版社2001年版,第9页。)

3.“入世”给国内文化产业带来的影响

加入WTO可以使我们利用外来资金、技术、信息以及人才优势对目前国内狭小散乱的文化市场进行整合,以促进产业结构的升级。(注:孟晓驷:《WTO与中国文化产业》,文化艺术出版社2001年第1版,《前言》第3页。)但目前,我国文化市场机制尚不健全,文化产业规模尚在形成过程中,一方面生产能力弱、资金匮乏、质量偏低,经营管理人才也严重不足。另一方面文化消费需求旺盛,增长很快,市场潜力很大。随着外国资本大量进入我国文化市场从事文化经营和服务,会给国内文化经营单位带来巨大的压力。(注:文华:《加入世贸组织对中国文化产业的影响与对策》,《WTO与中国文化产业》,文化艺术出版社2001年版,第10页。)因此,有学者认为,加入WTO对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既提供了更加广阔的舞台,又带来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机遇方面,一是有利于促进对外开放,为文化产业提供广阔的市场与无限的商机;二是有利于借鉴和引进国外的高新技术,提高我国文化产业的技术含量;三是有利于重新整合我国的文化产业,调整产业结构;四是有利于加强和完善我国文化产业的法律、法规建设。挑战方面,一是对我国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价值观念造成冲击;二是文化产业市场的准入对中华民族文化产业构成严重威胁;三是对我国文化经营单位的生存和竞争带来极大压力;四是对我国现行的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产业政策带来影响。(注:王慧芬:《加入WTO对我国文化产业的影响和对策》,《中国文化报》2001年12月19日。)

4.“入世”对文化市场管理的影响

“入世”后,互联网将成为全面开放的领域并成为全球信息传播的重要途径和方式,这对我国思想文化的冲击将非常大。将使我们对媒体的管理、信息的传播、新闻的取舍、舆论导向的控制非常艰难,对社会安定和国家安全构成威胁。(注:李忠伟:《加入WTO对我国思想文化的影响与对策浅析》,《理论前沿》2002年第6期。)加入WTO必然会引起文化市场行业布局、地区分布、所有制结构的良性互动,必然要求文化市场管理由传统模式向现代模式、由以行政管理为主向以法制手段为主的转变。(注:孟晓驷:《WTO与中国文化产业》,文化艺术出版社2001年第1版,《前言》第3页。)美国等西方国家与我们的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不同,对文化的认识和管理与我们有很大差异,我国政府采用的管理手段和方法与它们有很大不同,和世贸规则也有冲突,修改和放弃原来熟悉的且又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学习不熟悉的新规则,既会带来认识上的冲突,也会带来管理的实际效果与期望之间的差距。

篇6:加入WTO对中国经济社会的影响

加入WTO对中国经济社会的影响

一、加入WTO对中国三大产业的影响

1.加入WTO对中国农业的影响

目前关于“入世”对中国农业影响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入世”与政府农业管理体制。目前,我国农业生产的管理权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而农业生产资料供应权和农产品流通管理权在商业行政主管部门,农产品国际贸易的管理权又在外贸行政主管部门。这种贸工农分割、产供销分离的运行机制显然不适应加入WTO后农产品国际、国内市场一体化的需要,(注:田利琪、李清柳:《贸易自由化与我国农业政策的选择》,《经济论坛》2001年第15期。)现行农业管理体制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处于分散管理的状态,不适应农业国际化对农业进行灵活、有效的宏观调控的需要。(注:张开华:《WTO框架下农业结构战略调整的若干思考》,《农业经济问题》2001年第7期。)但也有学者指出,中国贸易体制改革的总体方向是市场化,而WTO规则对贸易体制的规范化有一定的要求,对加快国内流通体制改革将产生一定的推动作用。(注:金丽馥、周德军、周爱春:《面向WTO的中国农产品市场》,《经济体制改革》2001年第5期。)

第二,“入世”与我国农产品的国际贸易环境。加入WTO大大改善了我国农产品的贸易环境。在WTO框架下,我国进入了一个开放的多边贸易体系,可以享受无条件贸易最惠国待遇,尤其是对发展中国家的优惠待遇,使我国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出口量增加,扩大我国农产品的国际市场份额。(注:张开华:《WTO框架下农业结构战略调整的若干思考》,《农业经济问题》2001年第7期。)可以灵活运用国际贸易规则及争端解决机制减少其它国家对中国农产品出口的非关税限制措施等不公平待遇。(注:朱泽:《WTO与我国农业政策改革》,《调研世界》1999年第8期。)也有学者指出,中美协议中就含有对我国出口农产品使用“非市场经济国家”倾销标准和美国国内法律中的特殊保障措施的内容,使我国农产品对美出口在较长时间内仍然受制于单边措施。如果类似条款也出现在与其他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的协议中,就无法保证未来我国与其它国家的农产品贸易能完全置于世界贸易组织法律框架之下,增加了贸易法律环境的不确定性和不可预见性。(注:曾令良、韩桢:《世界贸易组织农产品贸易安排与发展中国家―兼论入世对我国农业的影响与对策》,《法学评论》2001年第4期。)

第三,“入世”与我国农产品的竞争力。尽管有学者认为“入世”后我国农产品的竞争优势将丧失,(注:陈敏敏:《贸易自由化与中国农业保护》,《中国农村经济》2000年第5期。)但更多的学者却认为,不同的农产品情况不同。劳动力和机械替代较容易的农产品生产,中国不具有生产竞争优势;劳动力和机械替代较困难的农产品生产,即我们常说的劳动力密集型农产品,中国具有生产竞争优势;耕地密集型农产品生产,中国不具有竞争优势。具体来说,粮食、油菜、糖料和一些地区的棉花等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没有比较优势;畜产品、水果和蔬菜比较优势较明显。(注:黄季kūn@①、马恒远:《中国主要农产品生产成本的国际比较和差别》,《战略与管理》2000年第6期。)我国农民、农业加工企业和营销组织没有足够的能力提供国际市场所需农产品,更没有大型的农业跨国公司,自然就无法提高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注:余良军、于建东:《“入世”后行业走势及命运》,经济日报出版社2001年版,第396页。)

第四,“入世”与农民收入、城乡收入以及地区收入差距。在中国大多数传统农业区,农民从种植得到的收入仍然占60%以上。“入世”后,外国农产品对中国市场的冲击会进一步加重国内主要农产品的“卖难”矛盾,引起流通渠道的混乱,影响农民收入的增加。(注:周汉民:《中国走进WTO》,文汇出版社2001年版,第74页。)由于“入世”后增加进口的主要是小麦、玉米和豆油等,所以会对相应的主产地东北和华北地区的农业生产和农民收入带来一定的影响。与此同时,南方一些需要饲料的省区“入世”后可以直接从国际市场进口价格低廉的玉米,它们在这个过程中就成了受益者。(注:应育松:《“入世”后我国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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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加入WTO对中国统计的影响

加入WTO对中国统计的影响

经过近十五年艰苦卓绝的漫长谈判,终于在新世纪的第一年完成了中国加入WTO的所有谈判,并于2001年11月10日在卡塔尔首都多哈举行的`WTO第四届部长级会议上以全体协商一致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中国加入WTO的决定,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成为WTO的第143个成员国.中国加入WTO标志着中国对外开放事业进入一个新的阶段,标志着中国经济更加与世界经济融为一体,标志着中国统计事业将迎来一个大发展时期,统计将为促进我国改革开放事业蓬勃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加入WTO是中国改革开放进程中具有历史意义的一件大事,必将对新世纪中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加入WTO将长久而深远地影响中国统计事业的发展.

作 者:冯亮能  作者单位:江西省计划统计学校 刊 名:中国统计  PKU CSSCI英文刊名:CHINA STATISTICS 年,卷(期):2002 “”(2) 分类号:F2 关键词: 

中国加入WTO对图书馆的机遇与挑战

加入WTO与山东建材工业发展对策

加入WTO后我国金融监管面临的挑战及对策

加入WTO对我国税制的影响论文

加入WTO新疆畜牧业发展的思路与对策

专业前景就业分析

wto论文

法务会计就业前景分析

土木工程专业就业前景分析

预防医学就业前景分析

《加入WTO对中国*社会影响的前景分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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