谣梦溪边现代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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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谣梦溪边现代散文
谣梦溪边现代散文
云水谣,对着千岁老人,夏的儿子,把心语緾印在树上。他知道,老树在回忆,远去的那次相遇和回眸,回忆那个近在咫尺的谣与影,回忆那随着九龙江源流向太阳守候的春天。
今天的书生已不再只唱夏天的歌,不再会唱出楚歌的忧伤,他如谣的梦境,是那梦迷溪的碧水,流进了支撑蓝天的树根,是那土楼的云烟,润泽着收藏了无数故事的树叶……
他的淡淡心语,独对老榕倾诉。诺言,不是土楼的`叙旧、语堂的平和,是他日翔天得意时,年年岁岁都终来到,这如谣似梦的迷溪之边。
附:
《云水谣》,是根据《台湾往事》的原作者张克辉,以自己和几位台胞的生活阅历为原型创作的电影文学剧本《寻找》改编的,由著名演员陈坤、徐若瑄、李冰冰领衔主演。该片由中影集团等公司联合投资3000万元,横跨西藏、福建、辽宁、上海等5地拍摄,堪称近年来投资最大的一部国产爱情题材影片。影片跟随着男女主角陈秋水、王碧云、王金娣三人三条爱情主线,讲述了一段跨越海峡、历经60年大时代动荡背景下至死不渝的坚贞爱情故事。有诗为证曰:
“举头望青云,云遥遥;低头观海潮,水涛涛。云遥遥,水涛涛,云水难相交。青云把水瞧,海潮把云招,青云把水迢,海水把云招……”
云水谣镇简述:千年古镇——云水谣镇,原名长教镇,因电影《云水谣》在此作为仿台湾农村电影主角陈秋水的家乡外景拍摄地,是陈秋水与王碧云定情的地方,后来当地领导改镇名为云水谣镇,以开发旅游吸引游客,《云水谣》、《沧海百年》等剧组曾将此作为拍摄地。云水谣古镇风景秀美,古道沿溪而建,眼望是秀丽柔美的古榕树,我们徜徉长教古村落中,漫步千年古栈道上,聆听陈秋水与王碧云百年离别的云水谣爱情传奇。溪边古榕树、鹅卵石古道、老式的砖木两层吊角楼,似乎都在静静诉说着古镇的千年苍桑……
篇2:踏雪溪边散文
踏雪溪边散文
夜幕降临,我独自一人一边看电视,一边等待上学的儿子归来。
不知何时,门开了。小儿的童声惊动了我,“爸,你又能写一首好诗了。”
“乍么了?下雪了?”我问道。我知道,天一直阴沉着。
“是啊。下得正大呢。我在路灯下都难骑车呢。”儿子答道。
随后,我赶紧叫孩子吃饭。要知道,我雪中漫步是不可避免了,这是夙愿。
提到赏雪,是我的挚爱。也不知在雪中漫步多少回了,其间还有不少心得,早已淡忘。正巧妻在外地学习结束,已在归来的火车上,待接而有的是时间。此时,我是禁不住雪景的诱惑的,到外面散心,是梦寐以求的第一要事。儿子吃完饭后到自己的房间做作业去了。我悄悄地走出了家门。
出了门,我却不知向哪里行走。路的一边是麻将场所,那里应该很是喧闹,十分诱惑。路的另一边便是大街了。我站在街门口,望着来来往往的人流、车流,倍感茫然。索兴又站到了霓虹灯下,仰望飞雪。但见飞飞扬扬的雪花,乱飞乱舞,却隐没而去。我伸出舌头,轻轻地吮吸着飘落的雪花,有着点点的冰凉之外,便是淡陌。低头看看脚下,那无数的脚印,重重叠叠,不知何来何往。我认认真真地端详起来。那个脚印深,那个脚印浅,或者那是女人的脚印,那是孩童的印迹,却错踪复杂、零乱不堪。忽然,我想把自己的脚印清清楚楚地留下来。于是,我遴选偏避无人踏足之处,深深地踩下了自己的脚印。然而,不用多久,雪花就把脚印罩盖了,令我很是婉惜。但婉惜什么,一时也说不明白。而任凭雪花,飘落在了眉头,飘落在了衣袖之上。
沿着街道,我漫无目的地走着。来往的行人,是那么匆忙。或投来询问的眼光,或投来木然的神情。可谁又知道,此时的我,就像一个流浪汉,茫然地漫悠悠地走着、走着,而两手紧紧地插在了裤兜中。
不知不觉我来到了东河公园的路边。望着冰封的小溪,以及暗淡的萋萋枯草,我想搜寻诗句,却一片空白。对面的广场上,寂静的令人心生恐惶。要在以往,那里可是舞场。我有心用词描绘一下眼前的景色,生怕赘言,尽管我已经忘却过去书写雪景的`言辞。我知道,由于水平有限,也不能再重复先前的感触吧。
乘着路灯的淡光,我不时地在雪上跳起舞步。那管是什么舞步,只要跳着就识趣,完全像个小孩子,却引来了路人迷茫的目光,令我难猜。有时,想起孩童时代堆雪娃的情景,无不眷恋。于是乎,握起雪团,越握越圆大,却不觉冰凉。或许这就是一种释怀吧。生活的累与压力,此时此刻,那还有影在?或许更是一种淡然,淡然的让心中一片空白。却想,此时,多么希望有一知己陪伴在身边,共踏雪怀。
路灯下的排柳,是那么的干枯,令我百感交集。我上前折了一枝脆柳,却不知送与谁怀。只得用枝在雪上画啊画,画的一片狼藉,画的一塌糊涂。不知想要画什么,却把洁白的雪幔,蹂躏了个遍。
我不觉站在了两颗绿松旁边。抬眼望,周边尽是枯景,独有松枝绿意绵绵。我好羡慕。这种风骨,令我敬仰。松树上落满了雪花,压得有些岐歪。我轻轻地摇曳,让雪花散落,枝头傲起,使我不禁想到了人生的挫折与无奈。我蹲下身,想听,想诉,却让寒风吹冷了心怀,从而低叹不绝。对面的童声,又让我浮想联翩。
站在天桥之旁,目望着三三两两的行人。此时,天桥上的木板,定然滑的很。不然,那行人,扶着栏干,一步一步地挪动,甚是揪心。蓦然,一鼓勇气袭上身来,我欲登天桥。我也一步一步地挪动,很是艰难,也不知在夜幕中,是何种丑态而终于登上了最高点。凭栏而望,月儿不在,灯光点点,却是那么静寞。桥下的流水声,仿如落地的花针一般,也那么静寂。整个小溪,恍若卧龙,静静地安眠。此时,心绪乱杂,却不知想要得到什么。唯有淡然,覆盖了一切。忽然,手机声响起,接妻时间已到。我急步回归,仍苦苦搜吟,得词一首,以笑闲径:
[好女儿]踏雪溪边
闲步小溪边,看飞雪翩翩。莫道愁来无绪,只愿淡然间。
独自上天桥,望尘埃、寒水如泉。不觉长叹无为倦,骤醒恋家园。
篇3:溪边锦鲤的经典散文
溪边锦鲤的经典散文
记忆里,文溪边的一座桥边,每当夜色降临,行人们结伴经过,不时会驻足:石栏杆内侧,淡黄色的灯光下,跳跃的不只是河水,还有一条条金色的鲤鱼。表面上看至少有上百条,潜在水底的还不知有多少!当有人喂食的时候,它们全都凑到一块儿,热热闹闹地抢食吃,拥挤得连水面都看不见了。
路边供行人休息的石凳上,是一个专卖馒头的大妈和她的一大盆馒头,不过她的馒头可不是给人吃的,那些馒头干巴巴的,外皮已经有点硬了,是用来喂鱼的。喂食的不只有小孩,大人也不少,吵吵闹闹地挤在栏杆边,就和水中的鱼一个样。
尚小的我也热衷于喂鱼。但我总无法挤到对着鱼群的正中间,所以,只好站在侧面。掰下一块馒头,奋力抛出使它飞得更远,掉到水里的时候,便瞬间涌来一大群鱼,嘴开个大口子便吞,但准头又不好,总是亲到了其他鱼身上。第一批鱼儿扎入了水中,紧接着有几只钻上来,灵敏地一口吞下了馒头。其他鱼儿也许没有在水中闻到食物的香味了,便不再争,自顾自散开,前往下一目的地。那个角落便安静了下来,仿佛翻滚的水泡一下子失去了温度,沉默下去。
不过,除了直接掰馒头投喂,我还有很多玩法。我曾尝试着把一整个馒头都掰成极细小的.颗粒,积在一个小盆里,然后直接往下洒。我不知道这样是否让它们都有吃的,但馒头屑像雪花一样纷纷扬扬地飘下,还有点好看。有时候,试着扔了一整个小馒头,鲤鱼们仿佛看到了大餐,聚起一大片。但馒头虽只一个橘子大小,它们的嘴张得再圆也塞不下的。于是,那馒头在水中被拱来拱去,又不知哪条鱼一翻身,被挤到水底下去了。最后也许它被水泡软了,散开被吃了,也许就那么沉在水中了。偶尔和小伙伴比谁扔得远,但风总是来捣乱。有一次,我见着一只特别胖的鲤鱼,不知吃了了多少东西,几乎是沉着,只在水面露出半个脑袋,嘴巴一张一合,其他鱼都游来游去抢食吃,它却动也动不了。我试图扔块馒头到它嘴里,但没有命中,也不知道它最后怎样了。
脑海中鱼儿们翻滚的水声依然清晰,在我许多年后夜经此处,却再不见那卖馒头的大妈;再向溪边望去,暗绿色的水面上,三三两两的有几只鲤鱼,它们百无聊赖地甩甩尾巴,钻入更深的地方,直到水面上一点金色的影子也看不到了。
看看四周行色匆匆的人群,我多么想再在溪边喂喂那些锦鲤呀!
篇4:月下溪边那一人散文
月下溪边那一人散文
淡淡的,冗长丝滑的发,纵横杂乱,交错了在我的脸上,溶散在紫色的逆流中,放荡不羁。死寂的孤寞,遗忘的眸光,是呼唤着天明?或是,乞求着黑暗,赐予力量,要改变这已定的结局。
水声潺潺,滑划大地的律动脉搏,仿佛处于生死的边缘,往生覆死。
冰之靥,英俊不似,冷俊的脸庞,隐藏着汩汩的泪流,冲破眼角的余膜,终止不住的溢了出来,滚烫着,溅融在嘴里,涩涩的苦,苦到心里。
真的不懂,人为什么活着?有人说,为吃饭而活,亦有人说,活着,死亡,一个划弧的选择罢了。现在,我只明白,这个,那个世界,一切都是情,情。
世界的一切,都顺着情的轨道,延续的`回首,回首之延续。
好坏对立,宿敌,天生的命运,紧扣心弦,忐忑不失平静的影子,情,矛盾的伤口,难以愈合,却俨然成为完美的结晶,仿佛是永远难以化解的矛盾。
不知道,是自己控制情感,还是一具被情感支配的傀儡,或许最终的答案是,自己产生情感,情感玩弄自己。
城市的角落里,倚头望天,破旧的红砖,二层的水泥外壳,裹着几分萧索瑟瑟,之后却是危立的高耸,灰白色的漆料,格外干净,映衬着瓦蓝瓦蓝的天空,加几朵悠悠白云,强烈的反差,仅只有十几米的距离,差异总是存在,带着点虚弱的情感存在似的。
轰鸣之意,绝响之曲,和高人声寡,久久微眠的醉意,未曾消去,散耳畔呢喃,翻来覆去,情未了,永难了清。
叛逆,是青春期的特权,染红了长发,冷漠的表情,火燥的脾气,朦朦胧胧的早恋,一切的一切,都是借口,都是重伤破败的心的理由。不会叛逆,只因世界,让我变得迷惘。
雨点,滴滴答答,丝雨成线,剪不断的思念。
怀念过去的花草树木,回忆幼稚的天真无邪,涌起分手离别时你隐隐的泪水,梦是曾经的遗爱,路是未来的梦,梦已残,天下亦如何?--废弃地。
丝丝凉,渗进骨髓,凌落的记忆碎片,已然化成一抹抹殇,随流动的血液,遍及全身,每时每刻,隐隐作疼。
朦胧的眼,依稀的光,迷糊着,一曲红衣舞不断,踏雪轻似印无痕。呢喃耳畔,时好时坏的触摸,隔着时空,却仿佛再见,衫泪不尽,亦不过平添青丝华发,容颜已老,情怀不变,只为红尘,寻你千百度,不尽头,归客遇见潇湘路,竹花繁华带血,落不尽,伤心处。风瑟映寒,霜眉白鬓,零零散散,早已剪不断,丝绸绫缎,只在修长的指尖滑散,随风肆乱,扰人心,影幽缠缠。
时间的轮,磨尽粼琳粼江上春华旖旎,刷掉亘古山之状美,缓缓的沙坡,流淌着的沙河,漩涡,吸着我,坠入无尽边际的失落,亦是百年孤独的国。
月光似刃,锋利坚韧,割破霍霍的膜,溢彩流光,道道沟痕,刻印烙在我脸上,浸着隐泪坠落,溅集,又纷零,一首又一首的轮回,三生石上世世刻吾名。
一次次重蹈覆辙,一遍遍颠沛流离,隐约着,一种模糊的记忆,吸引着我,走向失落,如果可以我愿葬进那座坟墓,你我最终的归宿,遗憾的是,不是尽头路,天堂,地狱?无论哪里,谁?自己?
--人生只若最初见。
给你一双翅膀,就能飞翔,却不会看见希望。
溪中的紫,亦我心中的紫,一道明媚的殇,逆着斜阳的光,滑过一道完美极致样的弧,但终究少尘中一粒,染尘,影已乱,心又如何舞
夜袭初晨,昙花一现,终究千年,花开花谢,一零一怒,仰头倚天,浅浅的孤独,存在乎?
一场大雨,一个远去的身影,两颗萌动的心,彼此之间有爱却不讲,为何?
爱一个人到了极致,你只希望她或他好,只有深深地祝福,却不一定得到,不一定拥有,如果摆脱不了心中的占有欲,则是你爱的不够深,恨得不够深。
本就够爱,却未表白,是否一次美丽的错误邂逅……
凭溪水潺潺流,回首往路不尽头,白骨骷髅,江山美人是否依旧?醉里堪梦生。
我纵身溪流,静静地述着我的愁,淡淡地迷惘……
篇5:虫梦现代散文
虫梦现代散文
故乡梦做得最稠的岁月是在北大荒那几年。时而梦回西湖;时而梦中饕餮;然而做得最多的却还是虫梦。
小时住的石库门街区,有一条不通车马的后弄,那是我们玩耍的天堂。打弹子、拍洋片、劈甘蔗……到了夏天,就成了聚斗蟋蟀的好场所。孩子们心里的等级观既浓重又奇妙。谁有条好虫便能得到孩子们的推崇,谁的虫要是常被斗败,那就会被人看不起。那时,我还太幼小,还不能跟大孩子似的去野外捕捉,只能收养些败将蟋蟀,拿只破痰盂垫上土,用两只正广和汽水瓶盖作食盂、水盂,宝贝似地养着。混养的过程中,会产生出一只败将王,在里面张牙振翅,咬遍败将无敌手。但这种败将王往往是耗子扛大枪——窝里狠的主儿。拿到外面去跟别的蟋蟀斗,往往只一两口就败下阵来。而且,别人还不肯跟我斗。因为他们知道我养的全是些败将,和我斗虫,输赢都不值。这种被人不宵的状况使我幼小的心灵第一次有了羞辱感。但苦于没办法得到好虫,只能干瞪眼。
那天,突然有个好机会降临,一个大孩子在斗虫时,有一只大将级的蟋蟀逃逸了。三蹦两跳地就没了踪影,寻不着,只得罢手。我却看清它钻进了哪条墙缝。散场后,用灌水法将它驱出捉牢。果真是条猛将,次日,一连斗赢三虫。不幸,消息泄露,那大孩来要虫。这虫是条异虫,额上有白纹,俗称白头公。因此,不承认是不行的。但心里实在舍不得,便强辩道:天上落、地上捡。你逃掉了,我捉牢就是我的。那大孩不认这理,上前来夺虫。我毕竟幼小,结果虫被夺走,拉扯中,还摔了一跤,膝盖和胳膊都擦出血渍。我号啕大哭,回家搬救兵。这时恰巧我阿爹下班回来。阿爹是杭州人对祖父的称谓。我的阿爹其实是我外公。还不是血亲。我的外婆不会生育,领养了我母亲。到了我母亲谈婚论嫁的时候,外公、外婆有意找一个住家女婿。我父亲是上海人,独自一人在杭工作,符合条件。而且双方议定,长子随外公姓。后辈对他们的称呼按阿爹、奶奶叫。因此,阿爹对我这个长孙,历来宠爱有加。得知事情的原委后,抚抚我的脑袋,说:永鑫(我的'小名)别人的东西应该还给别人。冒哭啦(我阿爹是宁波人,是别哭啦的意思),来,红汞嚒搽搽伊。他见我血渍中有沙土,硬擦怕我痛,便先用温水冲洗,再用干布摁干,轻轻地涂上红汞。并答应我休息天带我去虫市买蟋蟀。
到了周日,他带我去买虫。当时,杭州最大的蟋蟀集散地在菜市桥。他让我坐在他的自行车横档上。为了安全,一步都不骑,双臂收得拢拢地把着车龙头,一步一步地推行了几公里。八月的杭城溽热难挡,到了虫市,阿爹花白的头发被汗湿成一缕一缕的搭在额前,白色圆领汗衫全粘贴在身上。胸前有两个大黑园点,隐现出乳头、乳晕。可能是我第一次这么面对面地端详阿爹,也许是当时阿爹那副罪过相深深地触动了我幼小的心,后来,我梦见阿爹时,他多数是这股模样。阿爹扯着汗衫襟抖动一阵,汗衫不粘身了,便带我去虫摊。
茶楼前一溜虫摊。价格差不多:两分钱抽闷筒,虫好虫坏全凭手气。肯花五分,便可倒筒选虫。摊主递你只蟋蟀罩,你拢在掌上,拔掉装有蟋蟀的小竹筒前端的棉花或草叶团成的塞子,猛一抖,虫便倒了出来。一阵慌乱的蹦跳后,虫便停在你的掌心。你隔罩观虫,满意的,另搁一边。不中意的,放回原处。倘若出资一角以上,便可开盆选将了。每个虫摊都放有十来只蟋蟀盆。里面装的全是摊主准备卖大价钱的好虫。你若要选将,摊主便逐盆开盖,用虫草撩虫须,那些虫只只都会张牙鸣翅。斗性超强的,随虫草撩动而转身,我们叫回马枪十足。阿爹带我买虫,那些竹筒内的蟋蟀自然不在挑选之列。逐摊开盆选将。到下凉时,我们挑了十余条大将返程。
有了这样的阵容,我自然成了里弄的虫王。而且每到好虫即将败尽之前,阿爹总会带我去补将。因此长盛不衰。我在孩子群中的地位也有了极大的提高。以前,我流着鼻涕替人捧罐,现在是大孩子围拥着替我拿盆。而且,这种权威感,还不仅仅限于斗虫,玩耍时,事事都有发言权。
小伙伴们鼓动我走出里弄,向整条街的虫王发起挑战。虫王名叫小弟。他父亲原是汽车材料行的老板,家底殷实。中年得此独子,十分宠爱。不惜花大价钱替他买了许多蟋蟀养在家里。据说手头常养着二十条大将级蟋蟀。号称“十八罗汉”和“两尊天王”。他欢迎攻擂,却规定了严格的攻擂次序。你得打遍罗汉见天尊。直接挑战天尊是不行的。而他那十八罗汉全都法力无边。一般的攻擂者想一次性打破罗汉阵,几乎不可能。而你下次再来攻擂,败了的旧罗汉下岗,新罗汉又替上了。再攻擂还得从第一罗汉打起。用现代的体育用语来说,板櫈厚度相当深。我去攻了几次擂,也全在罗汉阵中折翼。阿爹知道后,鼓励我说:男伢儿就该好胜。今年季节晚了。明年阿爹帮你攻擂。
转年虫季,阿爹带我去蟋蟀批发市场买了百余只蟋蟀。一只一只地精选,最后挑出了“三十二骁骑”和“杨门八将”。请教老虫客后知道,养虫的环境很重要,阿爹便在前院搭了个凉棚,垒砖搁板,挨盆排放,既凉爽又通风。又听说蟋蟀吃地鳖虫最补,便和我去墙角捉。再听说,盛夏饮荷叶露水最好,就带我去曲院风荷採集。为了使雄虫虫体通畅,每晚将三尾逐盆放入。又怕交配过频,耗费体力,次晨又逐条将三尾提出……如此精心养育了一夏。
仲秋季节,择日攻擂。一番尘战,三十二骁骑荡平了十八罗汉阵。“杨六郎”枪挑二天尊。关键一役是王者与王者的对话。他的大天尊是条黑头青。我的担纲大将是条紫麻头。两虫入盆,无需草撩,入盆寻斗,相遇即咬。两虫咬成一团,不停地旋转身体。俄倾,又停止旋转,六足蹬直,用力前顶,虫身腾空如桥……紫麻头突然一个一字后仰背包,将黑头青抛出斗格。自己立于盆中,振翅鸣叫。我以为紫麻头胜了,正暗自高兴。谁料黑头青复又爬进斗格,张牙振翅直奔紫麻头而去。两虫又猛烈地撕咬起来。你进我退,渐渐地黑头青竟将紫麻头顶到盆边……眼看虫势要反转,紫麻头却一个捉口,将黑头青捉翻。黑头青翻身仍不松口,双牙锁成一体。好一个乌龙绞柱。紫麻头伺机甩开,朝黑头青的四小爪处猛咬一口。只见体液从黑头青的身体中泌珠似地渗出,仍挣扎着要翻过身来,却怎么都翻不转,抽搐一阵,六足松懈,死在斗格中……紫麻头转圈鸣叫,叫声中,王冕易主。
以后的几年,阿爹年年陪我养虫。通过养虫,那种凡事钻研的精神植入了我的骨髓,终身获益。我十四岁那年初夏,阿爹去看病,竟猝死在医院大门的台阶上。从此,夏夜的虫声,我闻不得,闻声思人,悲从中来;夏夜的虫声,我又缺不得,没了虫声,便没了思念的触点和载体,更是倍感惆怅。北大荒乃高寒地区,夏夜没有蟋蟀的鸣叫,可能越是缺失越能激发追忆,因此那时我做的故乡梦多数竟是虫梦。
故乡梦不只是怀念出生地,而是岁月。一段有过至亲至情的岁月。无怪乎,革命前辈几回回梦里回延安;知青返城几十年,还长忆荒友、插友。追忆的全是那一去不可返的岁月。那些生命中最值得追忆的人。我做虫梦,便是在追忆我生命中最亲的亲人——阿爹。虫声激我追忆,虫声伴我淌泪……
呵,虫梦,愿夜夜永继。
篇6:说梦现代散文
说梦现代散文
梦人人都做,天天都有,却很少有人在意它。一觉醒来,外面阳光灿烂,躺在床上未起之时,也许会回味一下稀奇古怪的梦境。或荒诞,或可笑,或与生活相关,或不着边际。细细想来,一笑置之,拂去梦境吧,现实生活最重要。
也有人专门研究梦,外国有佛洛伊德和他的《梦的解析》,中国有流传不衰的《周公解梦》。虽然有些是信口开河,未见得有什么科学价值,但总有人信奉它,甚至以之为谋生的手段。现代化的都市,人们乘着宝马,手持3G和e本,有时也会被路边解梦的招牌吸引。解梦说得天花乱坠,听梦者信得俯首帖耳。有些人就是相信梦的预感,神的提示,因为梦而郁郁终日,因为梦而欢欣鼓舞,这是没有办法的事。仔细想来,现实中的事尚应付不了,又何必在意虚无的梦?
梦虽然是虚无的,可古往今来,不知有多少人用梦来威吓人,左右人。在古代帝王的传记中,对他们的出生常常描绘得神乎其神。其母会梦见真龙入怀,满屋红光,奇香无比,于是乎有感而生。真假且不必考证,但其用意是再明显不过的。名人也可以因梦而更加有名。某人文章写的好,不是他如何用功的结果,而是有一天在梦中,有神人赠送他生花的.妙笔,以至文思如泉涌,挡都挡不住。如此种种梦的泛滥,是抬高别人,也是贬低自己。
梦的产生也不是无源之水,无根之木。有人说梦是潜意识的体现,是人类几千年来的意识在脑海中的印迹。显意识是清醒的,如亲朋好友,工作学习,一是一,二是二,清清楚楚,不会有差错。这是显意识在指挥着自己,也就是人的左脑在工作,左脑储存着一生中学习到的知识和经验。而右脑却储存着人类所有的知识和经验,只是它们处于隐藏的状态,极少有人开发它。大部分人的右脑一直处于休眠状态,而在熟睡时,左脑完全休息了,右脑轻微的活动才会体现出来。这种体现就是梦?如此说来,若梦能与老祖宗的思想相通,能包容几千年的奇闻异事,仔细回味梦境,也是一桩人生有趣的事情。
然而,梦究竟是什么,产生的根源是何在?最权威的说法是,梦是人在睡眠时产生想像的影像、声音、思考或感觉,通常是非自愿的。也有人说,梦是人的意识突显。日有所思,夜有所梦,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如些而已。至于梦的其他解释,如因“气”而梦,因“性”而梦,因“情”而梦……五花八门,玄而又玄,不胜枚举,看也看不懂,最好不要为之费神。总之,梦与现实之间的鸿沟是巨大的,人既然生活在现实中,又何必计较梦?
所以,大可不必为了一个梦而惶惶,而欣喜。管他是合情合理的梦,还是荒谬绝伦的梦,是似曾相识的梦,还是怪异无比的梦。只要内心无愧,让祥和、快乐的情感充斥心间,恶梦又怎样,美梦又怎样?
昨夜之梦萦绕于怀,随手写来,权当痴人说梦一回吧。
篇7:梦的现代散文
梦的现代散文
我是个爱作梦的人,在六十年的心路历程中,我作过很多梦,很多……
这些梦如同海里的浪花,空中的飞燕,水里的鱼,时常游荡在我的心海里。
不妨说,这些梦就像我六十年心海中的一艘大船,承载着我的迷恋情怀,一心要到达那精彩的境界彼岸。
我从青少年时期就爱作梦: 工程师、围棋高手、书法家、文学家……等等。
我想,这是我们那代人,年青时共同怀有的梦,或者也是当年中国梦的组成部分。这些梦一直鼓励着我们努力上进。
说來挺有意思的,我的工程师梦,是从为单位制作木制办公用具开始的: 鉋子、锯子、斧头大锛,透榫、半榫、燕尾榫……
虽然这种工作离“家”远了点,不过,不是有种说法吗,条条道路通罗马,行行出状员,凡事事在人为,勤奋努力呗。
于是,一件件款式新潮的木制办公桌、椅子沙发们,从我的手中制作完成,然后进入各办公室。我还在业余时间为亲朋好友设计制作家俱。那时我想,或许早晚有一天我能成为家俱设计人员或者建筑工程师吧。
然而,社会发展太快了,才十几年的'时间,手工家俱木匠就被全自动机械制作和市场购买所替代。我这个木匠也转了行,领导分配我趴在自已亲手制作的写字台面上办起公來,而新的工作与我的老本行根本不搭边。
于是,在我还没弄明白什么是工程师的时候,工程师的梦就随着我木匠手艺的结束而拜拜远去了。
每个人都应该有梦,虽然梦想成真的人很少,但是,如果一个人没有梦想,或许他就会没有信心,失去希望和主张,甚至,前途渺茫,心灰意冷。
美的梦想也是一个人正能量的内在动力。
对我这样一个性情中的人来说;尤其是当年做为一个年青人更是如此。梦就是我心海中的指路灯塔。我不可能不作梦。
冥冥之中,在我的心里,好像有位“梦大老板”主宰了我,他常常按排我作大梦。
八九十年代,受当年聂旋风事迹的感召,我爱上了下围棋。每逢业余时间,抽空我就泡在围棋社里与棋友下棋,一心要成就围棋高手。
那几年我神了,有时竟然把高楼大厦的方格窗子看成了围棋盘,意念中发呆愣神,望着窗子,在上面习打围棋的角部定式。呵!
后来,当我在每年举行的业余升段赛中,打到业3段后,就再也打不上去了,这时我才明白,原来我也不是下围棋的料。
于是,我只好弃掉了黑白二兄,逐步地敬而远之了。
现在,我只是偶尔在网络上随意下两盘,围棋的梦早己支离破碎。
我又爱上了书法,还行,书法对上了我的心路。现在,我的书法己经坚持了十九年。在这期间,我曾用了四年时间用毛笔小楷,完成了抄、画、评三国演义(现在查网上《一市民四年抄完三国演义》报道的就是我)。
当我抄完《三国演义》,立刻受到省城各大电视媒体和报纸的宣传,称我为奇人。一时向我求字,请我吃饭的人络绎不绝,我成了书法大忙人。
我在日日夜夜的书法中,斜阳孤灯,笔耕吾心,静默之际,同古人交流,高者为伴,与他们那一篇篇充满着深情厚意的诗文窃窃私语。每当书法时,我只听见毛笔在宣纸上沙沙作响,犹如空谷足音,天籁之声,真是妙哉大享受也!
但是我也明白,中国书法博大精深,深不可测。书法是我们中国人精气神的血脉,是心灵之韵舞。在书法面前我还是个学生,我的书法梦还将继续作下去。
为了调节休息,调整一下思维方式,现在我还常在网络上写写小说。听人说简书艺园比较好,我就来了。到目前为止,我己经在筒书上写了三十多篇。虽然阅读者不多,但评价还不错,我也自得其乐。不妨说我又作起了文学大梦。
其实这些年,我还积累了一点文学底子,对,我也很爱读书。
我曾经通读过中国的四大名著,对宗教书中的奥义也领悟一二。
我还曾经畅游过沙士比亚的人间悲喜剧,在王子复仇记里看到了惊心动魄的爱恨情仇。
我在高尔基那里看到了人间;在托尔斯泰的情怀里同情玛斯诺娃的遭遇;我曾经被雨果悲惨世界里的主人公感动;也曾面对小仲马笔下的茶花女叹息。我还为塞提万斯的唐.诘诃德叫过劲,也曾经惊叹于莫伯桑笔下的人物如此鲜活生动;更被《老人与海》中的老人感动到落泪!
几十年來,我没有圆满一个梦,有的梦淡去了,新的梦又來了。然而我的梦不会结束,也不能结束,因为我的生命仍在继续,梦境也在延深。
但愿我的梦;我们大家的梦,组成一个伟大壮美的中国梦,借着简书这座繁华的艺园宝地,迎着阵阵吹來的春风;就像唐朝的边塞诗人岑参,在他的诗中唱喝的那样:“忽如一夜春风來,千树万树梨花开!”。
篇8:一梦花溪-散文
一梦花溪-散文900字
情不知所起,而一往情深。
花开之际,你从百花深处打马而过,
我风月清白的诗词,有了一朵莲的企盼。
若,尘缘如一场烟火,
我情愿将光芒四射的那刻,定格在黑夜里。
想起,便是倾城的花开。
/
季节深处,冬语寂寂。
一朝寒露,万般皆萧瑟,落红无影,秋月含霜。
一曲心念,一程天涯的路。
这春花秋月,般般好。
若,青山依着绿水,花香伴着鸟语,便是春天。
那么情长过秋水,心蓄满风月,可否能有一场相见在水云间,让风情开成灼灼,
十里春风便在我心上,你眉间。
/
寒夜生香,
那必定是如花的往事缠绵在黑夜里。
月半蒙半羞,影一绰一约,
半亩花事在月下盛开,潋滟着天涯的诗令,
风薄过一词,月递来一诗。
梦是心莲,情若琉璃,将千丝万缕的情意,惜在唇间,吹开了万朵桃花。
一念倾心,春风渡。
若,你远山涉水的抵达,定要备上百花酿,与我一醉天涯。
/
容我在风雪载途里,寻你,
我未能将衰草连天的寒冬,绣成春江水暖的三月。
可当你拥紧我的,那一刻,
一定会感受到一颗滚烫的心,已接近沸腾。
于是,在你在我的心里,撩起一丈丈的春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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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风裂,秋水绝。
一盏风中冷霜凝,千抹枯黄抱枝寒。
秋一低眉,冬已料峭。
而在春暖花开时滋长的花中情,碧水欢,都滑落指尖,在素笺里浅眠。
你,在一纸安好里离去。
落落清欢已沦落在一池萍聚里,月缺花残。
我的字也无法妖娆起来,在冬日里捂白雪三两,攒夕阳几许,在天寒地冬里冰清玉洁着。
/
凉月落无声,一秋烟寒锁春闺。
我在深夜里独语,一场欢喜开成荒芜,
是薄念辜负了深情?
一念愁肠百结,问花,花无语。盼云,云不归。
只可惜,风月不欢,天涯无路。
这深深几许,念念几重的`情,点点随风远。
/
雪又恋上寒江,风裹着记忆重生。
我把悲欢盛满银碗,在凝结的冰凌花里,无法再春暖花开的盛开。
一盏深情纠缠着一江寒雪,在结局扑朔迷离里始终参悟不出深藏的禅意。
曾经的誓言,安静的飘落,忧伤隐匿在一朵初雪里。
冷,彻心彻骨。
我的城正风雪婆娑,层层叠叠的心事,卷在一阙诗行里。
当天涯春暖,我的红尘还会为谁而绰约?
/
别去,落花似飞雪,铺满策马而行的红尘。
花成仇,笑看半壁江山,萧萧又瑟瑟,拦风而去,扬起尘烟,掩埋了多少风月花事?
风起,花落。
冬去,春来。
一梦花溪,花开又花落,
挑一肩云霞,涉烟波千里,风淡云清,天涯游走。
篇9:溪边沙暖睡鸳鸯散文
溪边沙暖睡鸳鸯散文
小时候读过杜甫的一首诗,诗中描绘了春暖花开,山水含笑,草长莺飞的季节:“迟日江山丽,春风花草香。泥融飞燕子,沙暖睡鸳鸯。”诗的意境很美。每当我轻声吟诵这首诗,就会想起远方的家乡,仿佛自己时刻置身于这片温热而又灵秀的土地上。
听老人说,在很久以前,家乡的小溪边曾经是侯鸟的天堂,五彩斑斓的鸟儿在溪边觅食,繁衍栖息。据说鸳鸯是这里的常客,它们在碧波中追逐嬉戏,双宿双飞,令游人赏心悦目。八十年代初,随着人口的急剧膨胀和生态环境的进一步恶化,美丽的鸳鸯神秘般消失了,如今,甚至连其他水鸟也难觅踪影。
据史料记载,家乡的小溪发源于五指山余脉,属南圣河分支。小溪从崇山峻岭间汩汩流淌,横贯邻近十余个村落,一路潺潺湲湲,蜿蜒而去,润泽了附近十里八乡。我们村地处中下游,经过长达几千年的流水冲刷和积淀,小溪的中下游水草丰美,鱼虾成群,居住在这里的人们物阜民丰,福泽绵长。
三十多年前,小溪犹如一条在山岭峡谷间飘舞的白练,涓涓溪水清澈见底,人一眼便能看穿水底的鱼虾。阳光下,壮阔的水面波光粼粼,犹如清纯少女的秋波,镶嵌在绵延的`绿岸银滩中。小溪的岸边翠竹垂波,水草葳蕤,芦苇、芒草、红树林和木棉树簇拥在小溪的岸边,构建一道天然的绿色长廊。住在溪圻边,就好像住进美丽的童话世界里。
小溪清亮碧透,福泽一方。每天清晨,溪边的沙井早已围着身穿民族服装的姑娘,她们小心翼翼地用葫芦瓢从沙井里取水的,然后倒进身边的木桶中。乡下人起床早,有些人为图省事,干脆提桶从流动的溪水中打水做饭,这种情景在今天看来连想都不敢想。小溪犹如母亲甘甜的乳汁,流淌着绵绵不绝的深情,为家乡广袤大地带来无限的生机。
有水必有鱼,小溪丰富的鱼类资源至今仍被人们所津津乐道。过去,乡亲们使用的捕鱼器具十分原始和简陋,即便如此,每年雨季,他们每天还是可以捕到大量的鱼虾。小溪水流平缓,岸边水草丰茂,这自然变成了鱼虾们繁衍的天堂。小时候,我们经常到村后的拦水坝附近捕捉鱼虾,大家用自制的捞网从水草底下缓慢铲拖,每次起网,总能捞到许多活蹦乱跳的小鱼虾。
夏季之夜,和风轻缓,皓月当空,漠漠沙滩浸着银色的月光,空明而宁静。俗话说:近山识鸟音,近水知鱼性。有经验的人都知道,这正是捕鱼的绝佳时机。记得有一天夜晚,天气闷热难耐,人们在院子里乘凉,手中不停地摇着蒲扇,仍然冒汗不断。这时,我和村里的小伙伴结伴到小溪捉鱼,我们刚放下渔网不久,,便听到渔网的一端传来“哗哗哗”的响声,像是有人在故意泼水,渔网的浮标也在剧烈地晃动,我寻思,这么快就捉到鱼了?伙伴们赶忙打开手电筒打探动静,果然,网上已经挂住了好几条鲤鱼,这可把我们乐坏了。鱼全被我们塞进了腰篓,没过多久,腰篓便被塞得满满当当,绑在腰间感觉沉甸甸的。
白天,炽热的阳光悄悄隐退,沙滩上暑气未消,一屁股坐下去,感觉温暖而舒适。幽蓝的天幕下繁星点点,萤火虫漫舞夜空,在黑暗中一闪一闪地飞掠水面,有时一不小心掉入水中,好似坠落的星星,顺水漂流。
忙了半夜,累了,伙伴们便在沙滩上点燃篝火,熊熊火焰,映红了伙伴们稚气的脸庞。我特别喜欢吃烤鱼,大家用竹签把活生生的鱼一只只串起来,置在火堆旁。闲暇之余,调皮的小伙伴故意讲一些稀奇古怪的鬼故事来吓人,把大伙吓得大气不敢出。不一会儿,烤熟的鱼在火光中“咝咝咝”地冒着气泡,一股鱼肉的香味在空气中弥漫开来,香气扑鼻,令人垂涎,大家很快便把刚才的鬼怪故事抛到九霄云外。
每年雨季,浊黄的水面日夜暴涨,鱼群开始溯流而上,每逢这时候,男丁们就会丢掉农活,在百忙中聚集到小溪边捕鱼,像赶集一般热闹。乡亲们砍来大量的竹子和杂草枝叶,堆满堤岸。只见他们先用一根根竹子在水面上整齐地打成“八”字桩,接着取来树枝和杂草,在桩与桩之间编成一道密不透风的“调”(黎语:一种用树枝和杂草编织的渔具),然后在“八”字桩的交汇处放置鱼篓,等一切都准备就绪,便可坐收渔利了。
在我的印象中,当时村里除了生产队之前挖的一口大井外,几乎没什么人自己打井,小溪是关乎村里人生存问题和可持续发展的生命之源。
每天傍晚,在通往小溪的径道上,来来往往的人们络绎不绝,孩子们在沙滩上玩耍嬉闹,或躺在柔软的沙滩上伸展腰肢。年轻的姑娘则三五成群,在红树林边唱着情意绵绵的山歌,表达对心上人的爱慕之情。在夜幕的掩护下,无论是大人小孩,大家干脆脱得一丝不挂,“扑通扑通”地跳进水里洗澡,冲掉一天的晦气。
“三月三”是年轻人的节日,这一天,村里的年青人几乎都会不约而同地来到溪边对歌。吃过晚饭,年轻的小伙子便开始在沙滩上点燃篝火和火把,姑娘和小伙子们身穿节日的盛装,大家围在篝火旁载歌载舞,洒下满怀的喜庆和笑语欢声。小溪边,英俊的小伙子箫笛横吹,甜歌美酒伴随着弯弯的溪水尽情地流淌,在人的夜色中催生甜蜜的爱情。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近年的小溪由于被当地人肆意采沙,毁掉植被,昔日绵延的沙滩已经被人们挖掘一空,碎石瓦砾被采沙者堆积在岸边,造成溪水改道。沙滩被铲平,造成了严重的荒漠化,小溪被无情地蹂躏,昔日的美景荡然无存。由于现在的小溪水体已经明显混浊,于是,到小溪洗涤衣物的人寥寥无几,而“溪边沙暖睡鸳鸯”的情景如今也只能在梦里回忆。
篇10:绿色的梦现代散文
绿色的梦现代散文
每当夏天,我都得早早地起来为大水牛洗澡。
这是因为夏天的夜晚蚊虫多。这众多的蚊虫都会趁着天黑,追着水牛叮咬,如果单凭水牛那短短的尾巴甩打,那真的是顾得着头,顾不着尾。大水牛白天干了一天的活,家人都想让它晚上好好休息。于是,几户有水牛的人家就合作,为水牛专门挖了个大坑,注上水,还从河里罱来河泥搅和在水中,这就是牛汪塘。每到傍晚,就将水牛牵进去。水牛很是懂得主人的美意,只要进了牛汪塘,就会埋下身体,只留得鼻子伸在外面呼吸。水牛显得十分惬意,不时在泥水中扭来扭去。当它完完全全成了泥牛以后,即使还有蚊虫来叮咬,没吸到血,反倒粘在牛身上了。大人告诉我说,凡是水牛夏日都爱到牛汪塘中休息,这里不但避蚊虫,还凉快,可就是每日的清晨要牵出,到河里洗个干净。
大水牛和我一样,也想睡个懒觉。每次我去叫它,它都懒乎乎地向我摇着头,有时还伸长了鼻子对我呼气。它不高兴,我还不高兴呢。这夏天的早晨清凉清亮的,谁不想做个大懒王?可爸爸不答应,再说,洗完牛,我还得去上学呢。我只得死劲地拉牛绳。大水牛的鼻子被拽疼了,它只好乖乖地听我的话。水牛水牛,水牛天生的喜爱水。在夏天,水牛只要见着水就喜欢望水里跑,在水里泡。听爸爸说,有一年秋天打稻场(也就是将割下的稻子摊放在场地上,让牛拉着石磙子碾下稻谷),因为天太热,爸爸又要赶在天黑之前完工,就没有让大水牛休息;大水牛急了,拉着石磙就往河里跑。这下可把爸爸吓坏了,因为牛的力气再大,后面背着个石磙子,到了河中也是会往水里沉的。
我曾经问爸爸,我家的大水牛怎么会游水的,你教过它游泳吗?爸爸笑着说,不是我教的,是牛的妈妈教的。我在想,牛的妈妈真好,别看它们都是傻大个儿,可是,培养儿女想得还是很周到的呢。大水牛身高体壮,走起路来慢腾腾的,可是到了水里,游泳技术可高呢。不管多大的河,都能不慌不忙地游过去。只要它高兴,你就是穿着衣服,背着东西,跪在牛背上,它都能把你驮过河。只见它埋着头,噗噗地呼着气,时不时地甩动着两只耳朵,在驱赶着牛虻,可它始终记得把自己的脊背露出水面,不让主人粘上水。可它也有调皮的时候:你满以为它会像往常一样背着你,但是,它一旦见到清澈的河水,为了洗个痛快的凉水澡,这就顾不上你了。它会在水中猛地沉下身体,还将牛屁股扭上几扭,那你只好成了落汤鸡。不过这都是在炎热的夏天,大水牛也知道主人你早晚也得洗个澡,人牛同乐,实在也是其乐无比的。后来我懂得了牛脾气,在大热天骑牛过河,就干脆脱得赤条条的,把衣服卷扎在头顶上;大水牛再怎么耍我,我也不怕。再说,大水牛知道,背上有个它的`小主人,它的调皮也不会过分的。
乡里人都会说这样一句话:牛不知力大,人不知己过。大水牛尽管力气大有千斤,但是它自己并不知道,所以对主人很是温顺。下晚放学,我都割来牛草,撒在它的面前。这时,大水牛就会感激地望着我,甚至会像小狗一样,伸出长长的舌头舔我的手。牛舌头很粗糙,能舔得你生疼生疼。我不喜欢它这样的友好,有时就伸手打它。大水牛满以为我在跟它闹着玩,就摇着脑袋擦我的身子,这样就能将我推得歪歪的。我不责怪它,因为我也知道牛不知力大。牛的力气大,当然肚皮也大。每天要吃好多好多的草。夏天它吃青草,吃庄稼的秸杆;大忙时,爸爸会专门为它做牛包子,就是用草料包上泡涨的黄豆;到了冬天,水冷草枯,大水牛只有吃枯黄的稻草了。不过这些稻草都是在秋天经过精选的,要求不烂,不脏。牛也懂得这些。所以在收稻的时候,如果遇上连绵的阴雨天,牛就会流眼泪。因为它知道,冬天要吃发霉的口粮了。
最使牛高兴的时候,就是等我放了暑假。等我吃过早饭,我才去牛汪塘牵牛,然后去河里洗澡;洗完澡,我拍拍大水牛的头,它就知道我要带着它撒野去了,就低下头,让我双脚站在两只牛角上,接着牛就缓缓地昂起头,让我爬到牛背上。我没有牛背高,加之牛身子很滑,如果从牛旁边想爬上牛背,是不可能的,大水牛就是懂事情。
寻找到一片芳草地。大水牛就自由自在地啃吃它喜爱的草。我就挥舞着镰刀,割着一圈又一圈的青草。割牛草很有讲究,要转着圈子舞镰刀,从外向内,最后就圈成一个小草堆。估计能够让大水牛饱餐一顿了,我就躺在青青的牛草上,享受着青青的香气,看看天上逛荡的白云,看看牛背上欢叫的喜鹊,看看身边搬运食物的蚂蚁,然后迷迷地睡上一觉,做着绿色的梦。
篇11:追梦现代叙事散文
追梦现代叙事散文
很多时候,我们怀念的不是那个人、那段往事,而是那时候的自己。
午后,阳光有点刺眼,知了声声叫着夏日的炎热。
我张牙舞爪的告诉同桌,真的!我不骗你。进入大学后,我居然能加入到自己喜欢的文学社,哦!对了那个团长长得比吴彦祖还要帅气哦!
每天往返于社团和图书馆之间,专业课虽然学的不好,但也能应付考试。记得有一次,文学社发起一次自主命题文学大赛,向全校报名,当时我也参加了。不曾想一篇《破茧成蝶,重新认识自我》居然得到了全校师生的好评,顺理成章得到那届文学大赛一等奖,后来团长找我希望能留在编辑部审稿,你知道我告诉过你的,我本来不打算在大学里谈恋爱的,可是……可是团长真的好帅。
我弓着腰尽量用桌上的“书山”挡住自己,转过头继续向同桌张牙舞爪的讲起来。
哦!对了,我在大学里碰到一个老乡,和我一样喜欢文学。我们俩“臭味相投”的每每聚在一起讨论我的团长和她的学长,不想关系升温很快,她居然成了我大学时光里最好的朋友。
对了,就像咱俩这样,一起吃饭,一起上厕所,一起……
在文学社呆久了,我和团长也熟络起来,文学社居然有人起哄我们俩,就像那种“在一起,在一起”那高呼声被北风吹进了校园的每个犄角旮旯里。而那时的团长,不知道受北风的影响还是他真的被我的“美貌”折服,向我表白,而我居然没有矜持一下就和他在一起了,可能我真的真的很喜欢他吧!
那时的一切都很美好!美好的不真实。
大三,团长去美帝交换两年,他走的'时候虽然很舍不得我,但我我坚信我能等到他骑着七色云彩凯旋的那一刻。柏拉图的恋爱就这么开始了,开始的毫无征兆,又好像在情理之中。但校园里我依旧不孤单,因为有老乡陪着我犯二陪着我装逼,青春的日子居然没有寂寞,反而是满满的。
盼望着团长早日归来,毕业季也就这么悄无声息的降临了。
那晚,大家喝了少许的酒,有点微醉,我便去借着上厕所的空档去旁边公用电话亭给团长打电话。
缠绵和呻吟声划过整个夜空,撞醒了我微醉的意识和整个青春的美好!
而老乡在毕业聚会结束后,就回家养病,毕业典礼前夕我收到她离去的消息。原来天空真的不会塌陷,但它却会洒满悲伤和伤害。我以为我会离去,可我却活得好好的,活得越来越麻木。
毕业后,我留在和老乡当时笃定的城市,开启我的未来和她未完成的梦想!
工作后,我不在急躁,反而平和了很多。即使领导否定了我N+个夜晚熬夜通宵的方案,也没什么好抱怨,说完抱歉便拿起方案继续去修改。很多个夜晚,看着这个陌生的城市,车水人流,我开始自我否定当初的坚持是否正确,当初是否自己太过执拗。
两年后,跳槽到一家各方面比较满意的公司,踩着高跟鞋,喝着星巴克,抱着笔记本穿行在高楼之间,完成我多年所憧憬白领丽人的梦想。
后来,我和一个在青春时代完全不可能去喜欢的一个人去谈恋爱结婚,他关心我,我亦关心他,有浪漫也有争吵,有激情也有冷战,我会为了他一而再,再而三不小心丢钱包而生气,他也会为了我所谓的情调浪费而指责,慢慢我和他沉沦在为了生计和生活的柴米油盐的平淡当中,我不知道这是不是爱情,但我知道爱情一定会以这种方式这样回归。
就这样我会和他平淡的生活下去,生儿育女,相敬如宾,相伴终老。
我扬起头看着同桌,这个梦是不是好长好长,长到我都开始相信这就是我的一生了。
午后的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穿透玻璃,刚好照在同桌扭头看我的身后,那一瞬间,就像从身上散出的万丈光芒,像极了雅典娜女神,她微笑看着我说:“别傻了,赶紧好好听课吧!”
此刻,我和好友坐在咖啡厅,我告诉她,我多想这一切真的是一场梦,梦醒后同桌骂我傻,让我好好听讲。虽然我不后悔我日后人生经历的这一切,但我依旧怀念高中午后那段有蝉鸣叫的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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